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政策兜底扶贫,将残疾人保障、低保、扶贫等综合保障政策向贫困户聚焦、向弱势群体叠加,确保每一个贫困户都不掉队。
今年34岁的高莉玲家住三阳乡仙若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公公婆婆早年都因染恶疾不治去世,家里欠下不少债。2017年底,丈夫毛思清又突发心肌梗塞撒手人寰,这让整个家庭陷入了困境。
当得知县民政部门有救助政策后,高莉玲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民政部门递交了救助申请,本来没抱多大希望的她竟然等来了民政局和当地干部上门核查,情况核查准确后,她和两个孩子都被纳入了全额兜底保障范畴,每人每月可以得到285元的保障金。针对她家的实际情况,乡村两级还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她们进行了倾斜。
高莉玲:多谢各级政府领导关心,对我们一家三口进行了兜底,孩子读书也给我们减免了,医保也给我们办理了,现在我们一家的生活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对未来我也有了信心。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政策兜底扶贫,将残疾人保障、低保、扶贫等综合保障政策向贫困户聚焦、向弱势群体叠加,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政策的全面落实,让最困难群众心里更有了底、生活更有了奔头。
2014年以来,按照“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的原则,2018年全县共核定低保对象13094户22526人。农村兜底保障标准由180元/月提高到285元/月,实现“两线融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每年2640元提高到4446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50元/月提高到55元/月。全县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157亿元,救助209.8万人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463亿元,救助47.4万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0.578亿元,向残疾高中生、大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高中生、大学生发放助学救助资金30.8万元。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徐金河:民政承担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兜底保障一批”工作任务,为做好稳定脱贫、保障性脱贫工作,后段我们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做到兜底对象认定精准。加强对象调查、审核、审批;加强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兜底对象及时纳入;坚持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符合条件,相互纳入”,即把符合兜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兜底范围。二是提高兜底保障标准。由2017年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2018年285元,以后标准还会逐步提高。三是兜底保障资金及时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