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8号)以及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4〕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名册(第三批)补充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七天((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诚请社会各界监督,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平江县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0730-6222467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730-6296626
附件:1.稳岗返还发放名册(非劳务派遣单位)
2.稳岗返还发放名册(劳务派遣单位)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