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来源:平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06-2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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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6788036761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平江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平江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特困救助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提供管理服务。 制定执行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特困救助 城乡大病救助的实施方案 配合财政对全县以上“三项资金”的调拨 审批发放 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平江县天岳开发区连云路31号

法定代表人

罗锋

开办资金

2.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平江县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

2.3

网上名称

平江县社会救助局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一是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切实做到应兜尽兜、保障到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二是提高标准。落实省市提标要求,将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50元/月、5000元/年,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分别提高到975元/月、7500元/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0140元/年、6500元/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964.51万元,城镇低保资金2471.35万元,城乡特困供养资金5950.4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168.18万元。三是优质照料。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指导街镇、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疫情对特困人员生活的影响,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严格监管,确保资金精准发放。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精准认定工作,成立五个工作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乡镇到全县进行上户核查,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强化信息共享。主动对接卫计、人社、公安、房产等有关部门,获取相关数据,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六是完成省级信息系统与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试点任务,各业务股室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年未进行事业单位办企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4-03-20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罗锋  联系电话:13574009777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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