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主体强身行动半年工作总结(县司法局)

来源:县司法局 2024-07-0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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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对照《平江县主体强身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履职,认真开展工作,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做了一定的工作,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在上半年的执法人员培训活动中,县司法局多次强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察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该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遵守县纪委监委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时由检查部门填写《涉企检查备案登记表》,包括检查内容、对象、主要事项、依据、时间等,向县“营商清风101”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备。要求严格控制检查频次。原则上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检查,一年不得超过一次(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严格落实检查程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行政执法部门应向被检查企业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检查有关文书和《涉企检查备案登记表》,有制服的应着制服。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应按照《涉企检查备案登记表》上注明的涉及企业范围、检查内容和规定时间开展检查,不得超范围检查。

  三、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我们严格审查涉及市场发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全部落实公平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县司法局正在对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与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有关“三资”的规范性文件。

  四、县司法局通过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全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落到实处。县司法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平江县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目前我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县司法局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对三个清单适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五、县司法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制作的《平江县依法从快查处在新型网络平台直播行政违法行为“涨粉”案》被岳阳市人民政府以轻微免罚典型案例选送到省司法厅参加湖南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并最终获评湖南省2023年度行政执法二十大优秀典型案例。湖南日报和湖南省司法厅官网也对该案件轻微免罚所产生的积极效果进行了报道。

  六、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4〕7号)文件精神,6月份,县司法局联合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了《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事宜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行政处罚时,遵循“一处罚一告知一建议”“两书同达”制度,即《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事宜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时送达给企业签收。

  以上是该局在实施改革攻坚行动中所完成的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主要有以下两点:

  1.在该局的督促下,全县有10家主要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县司法局将继续督促指导还没有制定的几家执法单位在今年底前全部制定,实现我县行政执法单位柔性执法清单全覆盖。

  2.进一步配合县“三资”运作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方面做好涉三资文件的收集和清理工作,更好地为“三资”运作改革提供法律支撑。另一方面是协助各资产专班,针对文件、合同做好法制审查,激活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针对具体问题寻找法律依据,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我县 “三资”运作改革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3.下一步县司法局和优化办还将紧跟省市步伐推行“扫码入企”,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时必须先扫企业门口的二维码报备再检查。

  平江县司法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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