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2/2018-1358006
  • 发布机构:安定镇
  • 生成日期:2018-02-01 18:53:18.0
  • 公开日期:2018-02-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2018年安定镇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安定镇 2018-02-0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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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安定镇是平江南部的大镇,全镇共辖33个农村行政村,3个居委会,655个村民小组,15617户,70407人。计税面积52009.04亩。

2、机构设置

安定镇人民政府共有编内在职干部职工133人其中:行政56人(含民政、水务管理站、规划建设管理站),财政1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6人,林业工作站9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8人(含畜牧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定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有安定镇人民政府机关、安定镇财政所、安定镇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安定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安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安定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定镇林业工作站、安定镇水务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收入4112.09万元。

1、县财政拨款收入1312.55万元,其中含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2、基金收入2542.06万元,预算我镇2018年土地收入约2000万元。

3、其他收入257.48万元,为确保我镇2018年收支平衡,需通过各个渠道向上争取资金799.54万元。

(二)支出4113.69万元。

一、基本支出1283.9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158.6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00.03万元;津贴补贴及绩效工资263.13万元;奖金33.35万元;乡镇工作补贴53.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57.04万元;伙食费支出68.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4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2万元。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在《平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务员与参公人员11000元/人,其他事业人员9000元/人的基础上压缩10%,即公务员与参公人员9900元/人,其他事业人员8100元/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1万元。其中离休费7.51万元。

二、项目支出2993.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20.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49.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

1、基层统计达标工作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统计达标工作;

2、乡镇三馆免费开放配套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五保供养配套经费25.0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五保工作;

4、农场体制改革2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工作;

5、乡镇工会团委妇联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镇上工会团委妇联工作;

6、农村义务兵优待8.9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义务兵工作;

7、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7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村工作;

8、工伤民工补助1.97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农民补助工作;

9、财政借调人员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镇基础工作;

10、财政困难人员生活补助3.6万元,主要用于镇基础工作;

11、均衡性公用经费56.0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设施建设工作;

12、社会综合管理经费71.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综合管理工作;

13、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标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安定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外补差155.4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53万元,下降5.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0.7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0.73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

5、重点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本单位今年无重点预算绩效。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因为暂未预见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7、预算收支变动。预算收支变动为人员变动,收支调整等情况造成。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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