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187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2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梅仙镇2014年度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 核 细 则

来源:梅仙镇 2014-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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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仙镇2014年度村级工作目标管理
考 核 细 则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上级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村级领导班子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我镇新农村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村级工作实行计分制量化目标管理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400分) 
   (1)手术落实:
    ①上环:按镇下达应上环对象数,每欠一例扣除目标管理考核(以下简称扣)3分,禁忌症除外,但禁忌症必须保证每年至少两次进站妇查。
    ②结扎:按镇下达应结扎对象数,每欠一例扣3分,禁忌症除外,但禁忌症必须保证每年至少两次进站妇查。二女户结扎加10分。
    ③流、引产:按镇下达应流、引产对象数,每欠一例流产扣4分,引产扣6分,每超额一例流产加5分,引产加10分。根据“实时通”反馈应落实引产对象未落实每例扣10分,禁忌症除外。
    ④计划生育率达到85%的村,流、引产任务没有完成的可少扣或免扣。
   (2)计划外生育控制:
    ①各村应严格执行镇下达的计划外生育控制指标,2000人以下的村,每超过一例扣40分。2000人以上的村,超过第一例扣30分。每节约一个指标加40分,但人口计划低于85%以下不予加分。
    ②瞒、错、漏计划外生育一个月以上,一孩是计划外的每例扣30分,二孩是计划外的每例扣50分。计划外凭镇逐月验收及相关省、市、县验收依据为准。
    ③计划内生育漏报一例,超过一个月以上扣10分。
    ④计划生育率达85%以上的村超出指数不扣,计划生育率低于85%的村节余指标不奖励。
   (3)社会抚养费征收:
    ①征收额:凡2014年1月1日后,违法生育对象每例首征不低于20000元;2014年1月1日前,违法生育对象首征不低于18000元。
    ②到位率:按该村应征额90%计算,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0分,每超额征收1万元加10分。
    ③凡按政策标准征收到位且已完成镇下达全年征收总额的,此项可少扣或免扣。
   (4)三查工作:(即查环、查孕、查妇科病)村级主职干部,对本村已婚育龄妇女督促一年二次进站三查,凡少一人次进站检查的扣0.5分/人次。
   (5)验收工作:省、市、县验收中,凡检查出问题的,从重扣除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直至一票否决。
    (二)、稳定工作(200)
   (1)信访:
    ①个体信访:个体信访到县、市级的重复信访每起扣2分;到省级的首起扣3分,二起以上(含二起)的每起加扣4分;到中央的首起扣6分,二起以上每增加一起每起加扣8分。到省以上凡同一问题重复信访的加倍扣除,直至取消考核。
    ②联名信访:到县出现一起扣4分;到市出现一起扣6分;到省出现一起扣10分;到中央出现一起扣15分。以上凡二起以上(含二起)或同一问题重复信访的,加倍扣除,直至取消考核奖励。
   (2)上访:
    ①个访: 5人以下的,二起以上(含二起)到镇上访的扣1分,每增加一起每起加扣1分;到县、市上访的首起扣3分,每增加一起到县的加扣3分,到市的加扣6分;3人以下(含3人)到省级上访的首起扣5分,二起以上(含二起)每增加一起每起加扣10分;到中央上访的首起扣30分,出现二起的加倍处罚。以上凡同一问题重复上访的,加倍扣除,直至取消考核奖励。
    ②群访:1、10人以下的群访,二起以上(含二起)到镇上访的扣2分,每增加一起每起加扣3分;到县上访的首起扣5分,二起以上(含二起)到县上访的每增加一起每起扣10分;到市级上访的首起扣20分,二起(含二起)以上加倍加重处罚;到省、中央上访的首起扣30分,二起以上(含二起)的加倍加重处罚。以上凡同一问题重复上访的,加倍加重处罚。
    2、10人以上的群访,到镇第一起扣2分,二起以上(含二次)每增加一起扣5分;到县、市第一起扣10分,第二起扣20分,三起以上(含三起)的加倍加重处罚;到省、中央的第一次扣40分,出现二起的加倍处罚。以上凡同一问题重复上访的,加倍扣除,三起以上的取消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直至一票否决。
    ③全县性的联动群访(指各种特殊群体),到县、市上访的每人次扣2分;到省上访的每人次扣3分;到中央的上访的每人次扣5分。
   (3)群体性事件: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是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必须在1小时以内得到处置,1小时仍然未处置的扣5分,每增加半小时加扣5分。造成事态严重后果升级的,取消目标管理考核奖励直至一票否决。
   (4)化解矛盾:纠纷的调查、调处,实行属地管辖的原则,凡各村的民事纠纷,首先必须由村调委会进行调处,调解不成的由村出具调解意见书,报镇调委会,司法所进行调解,凡未经村调处直接到镇又未拿出处理意见的,每上交一起扣2分;凡镇调委会、司法所进行调处的民事纠纷,通知村委会参加的,而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的,每一起扣2分;每增加一起加扣2分,因矛盾纠纷未处理造成上访的,视同上访处理。
   (5)接访:凡接到接访通知,不参与接访的,到镇每次扣2分;到县、市每次扣4分;到省、中央每次扣6分;凡是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参与接访的,加倍处罚直至取消目标管理考核。
   (6)禁止赌博工作:
    1、凡辖区内群众举报一例赌博,经核查属实,每次扣5分。
    2、凡辖区村级未举报,如被公安机关抓获一起赌博,扣20分。
    3、对群众举报的涉赌案件,经市、县领导批示查处,或者被县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查属实后,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考核奖励。
   (7)森林防火:
    ①发生50亩以下火警的第一次扣5分,每增加一次加扣10分。
    ②发生50-100亩以下火灾的第一次扣10分,每增加一次加扣20分。
    ③发生100-300亩以下火灾的第一次扣30分,每增加一次加扣40分。
    ④发生300-1000亩以下火灾的首次取消目标管理考核。
    ⑤累计或一次发生1000亩以上火灾的一票否决。
 (三)、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20分)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10分;努力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出现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扣10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稳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其它工作(30分)
 1、及时调解处理村组矛盾纠纷,不将未经村委调解的矛盾纠纷上交到镇上处理。凡出现由镇上处理矛盾纠纷的每起扣5分,全年出现3起的该项不计分。
 2、对各种刑事、治安案件要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处置得当,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民转刑事案件。凡出现恶性治安案件的每起扣15分,出现民转刑事案件的该项不计分。
 3、切实做好“法轮功”对象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对“法轮功”人员继续实行“零指标”管理(零进县、市、省、京,零聚集,零插播)。凡出现一个“法轮功”人员赴省进京的对稳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五)农业工作(150分)
 1、粮食生产(100分):
 (1)早稻种植。全面完成镇政府下达的早稻种植面积计划,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的扣1分。
  (2)杜绝耕地抛荒。连片抛荒2亩以上(含2亩)的,扣20分。
 2、防汛、抗旱、抢险、山洪地质灾害(20分)
 建立防汛、抢险领导机构和责任落实制,建立防汛、抢险应急分队,举行防汛、山洪地质灾害预案演习,落实防汛、抢险储备物资,落实其他防汛措施(如溢洪道清污、杂草清除等),以上每一项不落实扣5分。
    凡出现一起防汛、山洪地质灾害责任事故的该项不计分。
    3、动物疫情防控(10分)
 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法》,制定好本村区域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做好防疫工作,免疫注射达100%,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发生疫情及时上报,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该项不计分。
    4、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0分)
    认真组织、协调、配合上级开展的各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优良施工环境,确保工程进度的记10分。凡有出现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5、病虫害防治(10分)
    做好病虫害知识宣传,全面、及时发放病虫害防治资料到农户的记10分,发放不全面、不及时、严重影响农业收成的该项不计分。
 (四)经济工作(140分)
 1、农村合作医疗征缴(20分)
 积极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参合率达到98%以上的计满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2、实行村帐乡(代)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20分)
    (1)发挥理事会作用,搞好年终汇审工作计(5分)
    (2)按规定要求报账、做账计(5分)
    (3)现金余额清零计(5分)
    ⑷实时进行村务公开计(5分)
 3、减负工作(20分)
 (1)按规定要求发放农民负担卡,公开信计(5分),抽查或检查每缺一户扣(0.5)
 (2)及时搞好各项公开计(5分)每缺一项内容扣0.5分
 (3)补贴发放计(10分),及时报送各种报表,严禁克扣补贴面积,及时公开各种数据。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80分)
 (1)、要求45岁以上人员参保率达100%,16岁以上人员参保率达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2)、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新农保资金,无截留、挪用、坐支违规问题发生,业务数据证件上报及时,否则扣5分。
 (3)、有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业务办理,信息反映、保险资金收缴、参保证件领取发放及时,否则扣5分。
    (五)党风廉政建设(20分)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源头治腐败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支村两委班子成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责处的每人扣5分,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每人扣10  分。
 3、每年度开展一次村主职干部向党员、群众代表述职、述廉,未开展的扣5分。
    (六)环境卫生(60分)
    1、无宣传扣10分;每村要有5张以上宣传牌和温馨提示牌每少一张扣2分。
    2、无设施扣10分;户无垃圾桶扣4分、村无焚烧炉扣6分。
    3、无机制扣10分;无“联帮”活动实效扣2分、无张贴到户的村规民约扣3分、无逐户评比扣3分、无专职保洁员扣2分。
    4、无经费扣10分;村级无投入保障扣5分、没有逐户收费扣5分。
    5、路边、屋边、田边、水边无裸露垃圾;发现一处扣5分。
    6、无乱堆乱放;发现一处扣5分。
    省级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10分,县级通报批评每次扣6分,镇级通报批评每次扣4分。   
    村规划布局管理和国土资源(65分)
    1、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政策计30分,出现一例违法用地扣5分,矿业开发秩序混乱扣10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扣10分;
    2、村规划布局到位的计30分,规划未设计的扣10分,执行管理规划不到位的每出现一起扣10分。
    3、无房户上报要召开党员、组长会,通过举行表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计5分,如未按程序的,视其情节扣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八)卫生工作和食品安全(20分)
 重大疫病防控不到位,发生重大传染病案及流行式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每起扣5分,造成人员伤亡的扣除全部分数
    (九)国防后备力量建设(20分)
 民兵整组工作,按规定进行适龄青年兵役登记,阵地建设达标,一项不落实扣5分。
 完成镇下达征兵体检进站任务,每少进站一个扣5分。
 (十)民政工作(15分)
 (1)、及时并按要求落实低保政策的计6分,如有不按时公布或有舞弊行为的视其情节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2)、认真及时发放好各种民政资金的计6分,如有挪用、贪污等情况,除责令退还追究责任外,视其情节扣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3)、配合民政办搞好各种政策性的摸底、申报等工作计3分,如有配合不好,申报不及时,视其情节扣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十一)日常工作(150分)
 支村委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并制定考核办法,没有考核办法的村扣5分。
 有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按镇政府规定内容、项目、方式,每年于三月底和九月底集中公开两次村务财务,不公开的扣20分,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5分。
 村内重大事务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定和实施,每少一个环节扣5分。
 3、会风考核(40分)
 凡以镇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会议,迟到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4、政令畅通(30分)
 (1)、各线、办交办的各种数据表格能及时上交,记10分。每迟交一天扣2分,扣完为止,以各线登记考核为准。
 (2)、能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执行和落实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记10分。对镇党委政府作出的集体决议执行不力,未妥善处理的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3)、重大工作事项和突发性事件,记10分。对重大工作事项(重点工程建设、防汛、防火、防疫等)和突发性事件,不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又执行不力的视其情节酌情扣分。
 三、奖惩考核办法
 (一)实行统一考核。成立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各村的考核工作。逐月公布考核情况,年终将平时考核情况交党政负责人会议集体讨论,最后进行统一考核。
 (二)实行单项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年终镇党委、政府根据单项得分情况进行排队,对综合考核排名前列的村在年终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并授予“目标管理优胜单位”称号,对排名靠后的村给予处罚。
 (三)坚持“一票否决”。实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
    1、计划生育工作被省验收合格奖5000元,市验收合格奖2000元,县验收合格奖1000元。
    2、计划生育工作省、市、县验收中查出问题导致降类的,直接“一票否决”。对该村支部书记、计生专干直接免职,村主任按相关规定停职罢免。
    3、年度内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5%以下的村,一律评估为三类,调整村级班子,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进保资格。
     4、计划生育综合排名最后二名且年度内计划生育率85%以下的为三类型村,实行“一票否决”。调整村级班子,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进保资格。
    5、稳定工作:一是出现五人以上群访到市,发生森林火灾500亩以上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黄牌警告”,取消评选、评优资格。二是出现五人以上赴省的群访、累计发生1000亩以上森林火灾和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调整村级班子,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进保资格。
    考核时点
    计划生育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古历年底,其他工作2014年1月1日至古历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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