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3189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5-2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5-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仙镇 2014-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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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部门: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和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平江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平办发电[201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和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好今冬明春的农牧业生产,尤其是做好春播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摸清群众的具体困难,与他们共同研究克服困难的措施和途径,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创造条件,力争及早解决。在工作中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
     二、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紧抓好。各级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了解情况、体察民情。要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重点解决好优抚对象、下岗失业人员、农村“五保户”和受灾群众等特困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千家万户,保证不让一户困难群众受冻挨饿。
    三、精心安排好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要加强价格监督,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食、肉类、食用油等重要商品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工商、卫生防疫、药品监督等部门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和不正当促销等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整顿音像、娱乐等文化市场秩序,坚决禁止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坚决禁止传播腐朽文化和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封堵和清除互联网上的反动、恐怖、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切实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强“三防”(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做好商场、学校、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行业和企业要严加整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加大对交通运输的管理,特别要加大106国道的安全检查力度,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防恶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全天候开展巡逻,特别是要严格禁止燃放为烟花,禁止上坟烧香,提倡文明过节,文明上坟,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现为苗隐患,要及时组织扑救。
     五、全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加强对重要场所和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综治办、派出所部门要加强治安巡逻,完善各项防暴应急预案。各部门要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把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赌博、吸毒和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春节期间良好的社会庆祝会治安秩序。
    六、加大力度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加强整治镇、村环境卫生。对镇、村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等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和清理整治,实行“全日保洁卫生责任制”,沿街店面做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各单位要带头做好各自办公场所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要对各单位大院、居民小区、住宅楼等区域的内外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治理,做到道路整洁,垃圾及时清运,无卫生死角。注意清理各类水沟。由于水沟不畅通造成污水积存,恶臭熏天,群众多有怨言,要求各村、各单位对自己辖区及周边所有水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同时注意平时的管理,还群众干净的生活环境。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河道两侧、村道里弄,组织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打扫房前屋后卫生,治理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污水乱排、禽畜乱放、杂物乱垛等“五乱”现象,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化村容村貌。
    七、重视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地方、领域和行业要认真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化解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化解,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众越级上访。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要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平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严禁在节日期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严禁违规违纪收受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代币物券(卡),重点做到“十二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或者以汇报会的形式搞联谊等;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严禁违反规定收受各类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和节日庆典活动;
    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严禁党政机关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燃放烟花爆竹等扰民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财政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和乱发钱物。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
     九、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春节期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在岗带班,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所有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对因重大情况报告不及时而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发现的重大社情、群体事件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党政办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迟报。
    
                                    
                                   201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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