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331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7-1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7-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向家镇综治三调联动工作制度

来源:向家镇 2013-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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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镇综治三调联动工作制度

  “三调联动”可以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各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治牵头、司法行政部门主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由单一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转变为既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又化解群体性事件;由坐等上门调解转变为积极主动登门化解矛盾纠纷,可以走出“独角戏难解千家事”的困境。因此在机制上要坚持依法调解和以德调解相结合,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公正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主要制度设计有:

      一、健全各项保障制度,确保正常运转

      1、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在县级建立一个统一领导机构,可由综治委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三调联动”领导小组不能有其名无其实,要尽快进入角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作。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轻微治安案件和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伤害案件,实现警民联调,优势互补,开展便民服务。法院以各派出法庭为主体,形成以“流动调解庭”为平台的部门联调联系制度,由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对重大疑难纠纷和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2、选拔业务骨干,确保人员到位。各调解组织都要抽选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出谋划策、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的人员从事“三调联动”工作,增强力量,解决有人干事、能干事的问题。

      3、划拨业务经费,保障工作运转。应将“三调联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划拨到位,不能随意克扣,保证业务开展能够正常运转,特别是纸、笔、墨、燃油等起码的办公经费必须解决,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应纳入基层政府统一解决,要千方百计改善办公条件,优化工作环境,保障工作运转。

      二、建立科学分流制度,实现三调对接

      1、建立诉前告知调解制度。凡起诉到法院来的案件,在立案之前向其发放《诉前人民调解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先进行人民调解,如果属于行政纠纷可申请行政调解,特别告知申请调解的好处,分析其中的利弊,使其接受调解。之后将案件分流到相关调解组织。

      2、建立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在人民法院进入审判程序之后,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法院主动跟相关调解组织联系,由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在调解组织的参与下共同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

      3、建立判后参与解释制度。人民法院在送达判决书的时候或者在送达之后邀请有关调解组织进行判后答疑,解释相关的法律问题,使当事人能够服判息诉,同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工作

      1、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沟通制度。县、区、乡镇、街道由各级综治办牵头,定期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民商事案件,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2、建立联合排查和联合调解制度。既要由各级综治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横向的联合排调活动,也要积极做好系统纵向的排调工作,形成排调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司法机关要及时和人民调解组织、有关行政部门互相通报所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况及调解工作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的案件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对调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组织,要及时做好判后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确保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     

      四、完善奖惩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1、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各相关调解组织都要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对其进行平时与年终考核,加大工作的督促力度,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表彰。

      2、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在工作中溥衍塞职,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久调不解,甚至由小事拖成了大事的人员和单位,进行责任倒查,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和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使各单位和人员都能做到尽忠尽责,真正发挥“三调联动”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

                          二0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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