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7/2017-81500
  • 发布机构:龙门镇
  • 生成日期:2017-05-25 16:09:03.0
  • 公开日期:2017-05-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龙门镇关于“治陋习、树新风”的倡议书

来源:龙门镇 2017-05-2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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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父老乡亲:

勤俭节约、礼尚往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活逐渐富裕,我镇的一些群众在办理红白喜事上有所变味,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愈演愈烈,致使人情消费持续攀升,广大干群不堪重负,红白喜事实际上成为了我们的沉重负担。为破除这些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建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现镇人民政府向全镇乡亲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倡喜事新办

1.程序仪式方面。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大搞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提倡不使用乐队,用音响代替乐队,不搞搭台唱戏等铺张浪费行为。彩虹门不超过1个。严禁耍新郎、新娘、公公等陋习。

2.酒席招待方面。婚宴除亲属外,非亲属人员出席宴席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500元以内,提倡推行自助餐。婚宴期间,严禁酗酒,严禁使用塑料餐具。

3.迎亲车辆方面。迎亲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提倡不租赁豪华车辆,使用客车迎亲。

4.鞭炮燃放方面。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5.贺礼礼金方面。非亲属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哄抬订婚聘礼彩礼,降低婚姻中介礼金,切实减轻婚嫁带来的过重负担。

(二)提倡丧事简办

1.殡葬方面。以村为单位推进农村公墓建设,公墓建成后,所有逝者必须到公墓安葬,不得违规建墓、筑坟立碑,严防滥建滥葬滥修。所有国家干部职工、党员要带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去世后须进行火化安葬。提倡树葬、水葬等生态安葬方式。

2.程序仪式方面。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简化治丧仪式,提倡丧事3天内安葬制。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治葬期间不得燃放烟花鞭炮。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逐步消除在殡仪活动中请民间乐队吹奏、演出和扬幡招魂等带有封建迷信色彩活动。禁止在街道、公路等公共设施停放遗体,搭设灵棚。

3.丧葬宴席方面。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在10桌以内,不设酒、不摆烟,每桌总价控制在300元以内。

4.葬礼礼金方面。非亲属人员葬礼礼金不超过100元。

(三)提倡其他不办

除婚丧事宜外,满月、周岁、乔迁、寿诞、升学等事宜提倡不办。如需办理,只准邀请自己的直系亲属,不得接受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准接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文明新风,全民共育;幸福生活,全民共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良传统美德,破除陈规陋习,摒弃封建传统,共同培育健康向上、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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