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353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04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木金乡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木金乡 2015-08-04 00:00
| | | |

木金乡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平江县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平安委办〔201542)文件精神要求,提高粉尘防爆安全意识,彻底消除我乡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深刻吸取台湾新北市“6.27”事件及2014年江苏昆山“8.2”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乡安全办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简称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特制定全乡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总局68号令)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530号)、《平江县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平安委办〔201542号)等文件规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冶金、有色、轻工、建材、纺织、机械、商贸、烟草等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事件)发生。

二、整治范围

对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存在铝粉、镁粉、锌粉、锆粉、钛粉、煤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血粉、鱼粉、骨粉、纺织纤维粉、纸粉、木粉、烟草、染料、橡胶及塑料粉等)各类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三、整治的重点

重点检查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完善并执行通风、除尘、防爆、泄爆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一)查企业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二)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岗前培训情况,是否掌握相关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知识和技能。

(三)企业是否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

(四)查作业场所建筑结构是否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等标准规范要求,外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建筑物为单层建筑时,屋顶是否应用轻型结构,多层建筑时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并能有效地进行泄爆,严禁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作业。

(五)查是否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所残留的粉尘及时清扫、清理,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是否采取停产撤人措施。

(六)查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设置泄爆装置,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积尘,是否落实铝镁等遇湿易燃金属粉尘防水防潮措施。

(七)粉尘爆炸生产场所电气设备设施选择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是否采用专用的接地线可靠接地;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八)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九)企业是否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县安监局行业监管室备案,是否按要求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四、方法和步骤

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要贯穿全年,要与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定计划,摸清底数。731日前,安全办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学习省安监局组织专家制定的《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对照参考《检查表》的内容,仔细对企业存在粉尘作业危险的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一企一帐”工作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使用《检查表》自查自纠自改,并全面建立隐患台账(附件2)。

    (二)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各相关企业每月要对照《检查表》相应表格的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台账(附件2),按照隐患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乡安全办和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执法,严格整治。8月至11月)各村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促相关企业边查边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相关企业,要及时上报安监部门,县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村及安全办要及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限期整改“五到位”。

(四)加强督查,巩固成果。9月至12月)乡安全办要在全乡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对各类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并借助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粉尘防爆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要充分认清粉尘爆炸的严重后果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克服厌烦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含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尤其是机械、纺织、烟草、饲料、食品加工等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的规定组织生产,企业负责人每月、车间负责人每周至少要进行检查一次,班组长每天都要负责组织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要进一步规范铝镁制品加工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努力改善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管重罚,强化安全执法。要加强执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乡安全办必须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停电等强制措施直至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同时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非法违法企业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四)严格问责,深化专项整治。乡安全办将按照《平江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督查,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要采取事前问责;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一票否决”,确保我乡工贸企业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