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365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2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石牛寨镇以积谷为主的12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

来源:石牛寨镇 2015-08-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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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牛寨镇积谷、何染、姜源、黄龙山、大坪、庄楼、水沥、罗龙、桂林、黄洞、孚西、扩大等村(积谷村丁坪组等14个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属省市级重点监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之一。2012年5月12日,受强降雨影响,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严重山体滑坡,泥石流导致村民住房损坏51处,受灾面积约4平方公里,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并形成重大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人民政府讨论研究,决定对石牛寨积谷村丁坪组等14个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避让,对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施行零星搬迁避让,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地质灾害点群众,迁离危险区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二、搬迁对象
    积谷村丁坪组等14个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对象主该区域内51栋房屋90户(详具附件)。
三、资金预算及来源
(一)工程预算总计1308.8万元
1、农用地转用手续费:计划用地15亩,每亩1万元,共计15万元;
2、三通一坪共计81万元;
通路:长500米宽4.5米,共计20万元;通水:修建水塔一上,铺设管网2500米,共计10万元;通电1万元;④平地50万元;
3、房屋造价:51户×120平方米×2层×950元/平方米=1162.8万元;
4、规划设计费:17万元;
5、基础设施建设:3万元(含下水道建设等);
6、其它费用3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农户自筹资金:90户×3万元=27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90户×2万元=180万元;③县级配套资金:80万元;④镇级配套资金:20万元;总计550万元。缺口资金1148.8万元。
四、实施步骤
1.步署安排阶段(2015年8月至9月)镇村两级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搬迁避让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强化群众自主搬迁意识,调动群众搬迁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其主动采取前期自救措施,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
2.避让安置阶段(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按照统一搬迁、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将隐患点村民整体搬迁至安全地带。搬迁避让安置点确定在石牛寨镇积谷村村部侧面,计划用地面积15亩,其田3亩、木地10亩、空闲地2亩全部属集体土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建设避让安置房。石牛寨镇积谷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石牛寨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建设以各农户自主建设为主,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给避让安置房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尽量简化程序,并给予最大优惠政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牛寨镇积谷村丁坪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小组,并于2013年7月22日下发了大政发(2013)31号文件。领导小组由赖毅书记任组长,曾要军任副组长,财政所、林业站、国土所积谷村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石牛寨镇积谷村丁坪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工作的指挥、协调、石牛寨镇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搬迁避让工程的落实,负责做好建房基地调整,按户定点,屋场平整、各类关系协调等工作。
(二)部门协调配合。镇直相关职人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国土资源所负责农用地转用,土地审批手续的办理,镇电办部门负责变压器安装、高低压线路架设等到相关工作,镇建设站负责房屋规划、下水道建设等相关工作,镇交通运输负责进点公路项目安排,镇财政所负责监督资金使用。
附件:石牛寨镇积谷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人员核准表。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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