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047298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1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南江镇创建国家生态镇实施方案

来源:南江镇 2015-08-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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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湖南省平江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和《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决定》平发[2014)4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实施“生态立镇”发展战略,着力构建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社会、生态建设有机衔接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城市秀美、乡村美丽、人民幸福、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南江,为打造全国生态镇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前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考核验收标准。

1.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坚持产业集聚、要素集中、功能集成的要求,加快推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促进形成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产业结构,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形成规模,清洁生产普遍实行,工业重点领域生态化改造和建设基本完成,特色高效生态产业较快发展,文化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生态环境巩固提升。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水、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局部区域土壤环境得到治理,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稳步提高,生态功能持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在市、县前列;国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可视山体绿色景观明显改善,城乡环境不断优化,宜居水平不断提高,为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奠定扎实的基础。

3.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生态文化研究和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观念显著增强,生态文明道德成为风尚,绿色消费模式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撑更加有力。

4.生态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建设生态镇的政策导向机制、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三)基本原则

坚持和谐发展、环境优先的原则:坚持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富民惠民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党政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

二、主要目标

通过建设国家生态镇推进行动,2017年前实现以下目标:

(一)生态经济目标

——到20l6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控制在20立方米/万元以内,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达到20%以上,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于50%以上。

——主导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

——到2017年旅游总产值占全县GDP比例15%以上。

(二)节能减排目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kS/万元GDP)<3.5,

二氧化硫(S0:)排放强度(kS/万元GDP)<4.5。

——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4年降低1.5%以上。

(三)环境质量目标

——昌江流域和主要湖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功能区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16年,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村镇供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值优于二级标准,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

——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四)污染防治目标

——到2015年全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7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

——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到2015年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到2015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大于10%。

——到2015年垃圾回收再利用率为:生活垃圾达到70%以上,餐饮垃圾达到80%以上,建筑垃圾达到75%以上。

——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6%。

(五)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6%以上。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8%以上。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亩,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

——受保护地区占全县国土总面积比例达到10%。

——重要水域、湿地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修复。

(六)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标

——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七)生态文化建设目标

——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持续提高。

——到2015年,行政村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三边”地带绿地率达到60%以上。重点企业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交通干线绿化率达到95%以上,县乡公路绿化率达到75%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

——绿色系列创建水平不断提升,覆盖面持续扩大;到2015年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4m。

——中小学绿色文化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标

——进一步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要求、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机制,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积极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标准。

三、专项行动

(一)节能减排行动

1.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全面推进县域经济各领域、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工作,加大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着力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我县小水电资源挖潜开发和合理利用,积极发展风能、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建立节约用水的利益调节机制,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2.全面落实污染减排。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继续强化“十五小”企业的整治,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全面实现企业达标排放,推进县城及乡镇集镇所在地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及管网配套,深入开展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推进冶金、建材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对全镇实心粘土砖全部淘汰。严格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实施淘汰“黄标车”工程。确保国家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生态经济行动

1.着力优化产业布局。依据南江镇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工业布局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推动形成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着力建设好乡镇工业小区,落实工业布局规划,探索置换工业用地的办法,引导园外工业制订整体搬迁入园计划,逐步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

2.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以产业生态化为核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工业发展集群化,不断提升油茶加工、茶叶加工、竹木深加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着力培育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重点做强机电轻工产业和食品加工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合理有序开发旅游资源,致力于把产品做精,服务做优,品牌做响,产业做强。建立“森林人家”,开发农家乐、亲水泛舟、民俗文化等旅游产品。到2017年前,把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建成3A级旅游景区,到2018年,全镇接待旅客达到3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总量的15%。

3.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农业和工业循环经济。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型”、“集约农业型”、“农业产业化经营型”、“猪一沼一果”、“果一菜一猪”等特色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生态农业,着力推动生态农业转型升级。加强县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建设,积极推动形成企业和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链。积极支持企业、·园区开展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针对企业和各类产品的绿色环保认证体系,积极引导绿色创新和绿色发展。继续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清洁工艺技术和装备,建成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三)绿色集镇行动

1.加强集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负荷率和达标率。到2015年年底,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完成集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完善好县城垃圾场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垃圾场正常运转。

2.开展集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以及楼院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运行管理,实现镇容镇貌整洁、规范、有序。继续巩固和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建筑扬尘、交通和娱乐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小型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加强对辐射污染和放射源的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收贮。

3.大力提升集镇绿化水平。全面推进“国家园林城镇”创建,完善集镇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建设、园林建设、景观保护等各项制度。大力提倡全民植绿、护绿活动,大幅度增加集镇绿色空间。

(四)洁净乡村行动

1.全面优化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和“改水、改厕、改栏、改浴、改厨”的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洁净乡村建设,全面建立“户分类、村集中、乡镇转运、县处理”与“户分类、大部分户处理、村再集中、乡镇处理”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辖区范围内的管理常态化、保洁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保洁、河道采沙、水域占用和渔业管理“四位一体”的河道管理新机制。开展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清洁田园”行动,加强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推广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深入推进“农村建设节地工程”,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心村、特色村、精品村,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大力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积极开展南江乡土文化研究,进一步挖掘南江古老的民俗文化,加快文化与旅游的渗透融合,加快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促进提升,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深入推进生态村镇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五)清洁水源行动

1.加快实施昌江综合治理项目。强化昌江保护和治理工程,力争1-2年完成防洪圈建设,新建、整修防洪堤25km,完成河堤护砌、河道清淤清障等工程。

2.巩固昌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采砂场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砂量票证管理制度,确保已可采段河道采砂作业规范;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非法运输河砂等违法行为。

3.加大昌江禁渔护鱼力度。加大禁渔护鱼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坚持实行昌江人工增殖放流制度,每年向昌江投放优质鱼苗10万尾以上;保持打击“电鱼、毒鱼、炸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禁渔期非法捕捞、违法销售河鱼的打击力度,确保禁渔期制度的全面落实。

4.加强昌江流域污染源监管。加强昌江流域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取缔关停昌江流域内所有重点污染源企业;坚决制止向昌江及河堤内外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最大限度地减少昌江江面漂浮物;加快昌江沿线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2-3年内实现无生产、生活污水直排昌江河。

5.加快昌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要充分利用好已争取的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高质量完成重金属治理工程。要继续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争项争资力度,使我镇昌罗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源得到全面有效的防治。

6.合理划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编制全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名录,重点加强大江洞、蔡海、阜山、永强等村的水源保护,圈定保护区红线,设置保护区标志牌。

7.加强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治理。落实饮用水资源保护相关管理办法,禁止一切可能造成水资源污染及破坏水源保护区植被的活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镇功能布局规划的生产项目一律关停。

8.加强预警预报和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在政府门户网发布饮用水源地、主要水功能区水质报告。建立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开展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六)清洁空气行动

1.切实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要严格环保第一审批权,坚决杜绝高污染企业上马,要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大气排放污染,所有工业企业气体必须达标排放。

2.实施城市“蓝天工程”。优化城区工业布局,禁止在城市市区及其近郊建设废气高污染企业。推行清洁能源,加强烟尘控制。加强城市扬尘、餐饮业油烟废气、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l00%,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积极推行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有效控制城市郊区道路扬尘。

3.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加速“黄标车”淘汰。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机动车安全技术与排气污染同步检测。

4.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综合利用。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格局。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开展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加快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积极推广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七)清洁上壤行动

1.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和评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主要污染场地的分布、类型、污染程度和成因,建立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和后评估,将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纳入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生态保护,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建立农产品基地土壤环境预警机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2.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的污染整治,加强源头防控,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3.加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完善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固废污染整治,深化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加快农村医疗废物收集网络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回收、利用和处置体系。

(八)五年护绿行动

1.建设生态屏障。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加大封山育林力度;探索推行禁伐天然阔叶林措施,2年内实现“山上禁伐、路上禁运、企业禁收”;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确保森林火警年均下降10%以上,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2.加强林业建设。加快生态公益林建设步伐,优化生态公益林建设布局。强化森林生态保护效能。发展珍贵树木和经济林,更新营造1万亩优质阔叶树种。以生态提质、景观增色为目标,通过封山造林、封山育林和低效林分改造,建设贯穿全镇的森林生态景观网络,提升我镇绿色生态形象。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通过低改和新建,建设好“5000亩楠竹产业基地”(其中新造2000亩,低改3000亩),建设5000亩草本药材基地。通过林业产业工程的实施和建设,全面推进林业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进传统林业向生态林业转变,实现林业生产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林业体系。

3.推进生态修复。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非法开采长石,    禁止非法建造长石洗台和取缔现有洗台,规范长石加工企业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矿行为。加强黄金资源整合,继续引导和督促生产规模小、安全设施差、管理水平低、开发利用水平落后、环境污染大的矿山企业实行关停或整合;科学规划并实施好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和长石矿区综合治理项目,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以上修复矿区生态。强化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做好露天开采矿山边坡整治、复绿及景观修复工作。继续推进公路绿化。抓好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创建一批绿色矿山。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生物多样性评价。做好转基因生物、外来物种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大水、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5.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加快大径材、珍贵用材林和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加快实施阔叶化改造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建立碳汇林业市场机制,鼓励全社会造林增汇。加强碳汇林业科技研究,加快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标准建设。

(九)绿色殡葬行动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全面推行城乡公墓山制度,主干公路沿线,主要河道沿线、铁路沿线和集镇规划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工业园区“三沿六区”全面禁葬。深入开展文明丧葬建设活动,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节约丧葬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十)绿色创建行动

1.着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巩固国家卫生镇、省级生态镇的创建成果,全面国家生态乡镇的创建,2016年前80%的村完成省、市级生态村的创建,为国家生态镇创建奠定扎实的基础。

2.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化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广泛开展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等创建活动,为广大公众提供生动直观、特色鲜明、功能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场所和参与平台。

四、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立“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社区)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生态镇创建组织管理体系。各村要根据自身实际,出台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引导和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二)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纳入部门和村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示范创建激励机制,对按时完成“市级秀美村”创建的村和在生态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导向作用。落实国家有关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加强资源节约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各类生态环保建设补助资金,研究出台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的税费优惠措施,·积极探索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生态经济建设。

(四)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化研究,积极推进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注重挖掘我镇深厚文化底蕴中丰富的生态思想全面推介伏羲文化,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建设的制度机制对策举措的研究。加强对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使其成为承载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引导鼓励生态消费,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知识和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广大青少年儿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全镇人民生态文明素养。

中共南江镇委员会

南江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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