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0/2022-1967691
  • 发布机构:南江镇
  • 生成日期:2022-05-31 16:03:36.0
  • 公开日期:2022-05-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集中整治南江镇“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的公告

来源:南江镇 2022-05-3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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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巩固提升全县殡葬改革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集镇规划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工业园区。)违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豪华墓”。

第一阶段整治重点为:平汝高速(大湾、高坪、桥西、龙凤、红门、马安、万家、罗洞)、幕阜山一级公路及通景公路(红门、马安、崇义、双溪、阜山)、S308公路(桥西、浆田、昌江、蔡柏、凤凰山)、106国道(大湾、浆田、桥东、红门、马安、万家、罗洞)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违建的“硬化大墓”“活人墓”“豪华墓”。

二、整治时限

“活人墓”以及涉及“五类人员”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6月20日;已葬墓及“五类人员”以外其他人员的违建墓地,整治完成时间为7月20日。

三、整治措施

“活人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整治标准:一律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和植被。

整治方式:自行拆除或强制拆除。

已葬墓的整治标准及方式

整治标准:单穴墓(土葬墓)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两个墓穴组成的墓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墓地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目视不能判定为墓地的效果。

整治方式: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采取“迁、拆、埋、挡”的方式综合整改。

(1)迁。能够迁移的墓地一律迁移至合法公墓进行安葬且恢复植被。

(2)拆。相对独立由多穴组成的墓地中已部分葬有遗体(骨灰)的,尽量拆除空穴。

(3)埋。不能够迁移的墓地,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提倡不立碑或立面积不大于0.48平方米、离地高度不超过0.2米的卧式碑;确需使用立式碑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米,碑体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

(4)挡。通过植树、植花、植草进行遮挡。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所有整治范围内的乱埋乱葬坟墓、活人墓和硬化大墓硬化物及其附属建筑要求户主自行拆除。对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南江镇“三沿六区”范围内严禁私自建造硬化大墓、活人墓,严禁散埋乱葬坟墓,对违反规定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陈,0730-6561760、13575075918。

南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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