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0/2022-1975299
  • 发布机构:南江镇
  • 生成日期:2022-07-29 17:58:44.0
  • 公开日期:2022-07-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刹歪风行动之二丨有房不让住有饭不让吃?8月起,南江镇将依法打击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

来源:南江镇 2022-07-2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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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严党风、清政风、立民风、树家风、刹歪风”社会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回应群众“最应该打击”专项网络投票呼声,进一步优化社会风气,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对全镇范围内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老年人和配偶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8月1日-2022年10月30日

二、整治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群众。

三、整治内容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重点整治对家庭成员实施的以下行为:(一)对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赡养/扶养的;(二)以冻饿、拘禁、强迫超体力劳动、有安全住房不让住、有饭不让吃、有衣不让穿、有学不让上等行为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的;(三)以咒骂、侮辱、诋毁人格、冷暴力等行为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摧残的;(四)以捆绑、殴打、伤害等行为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摧残的;(五)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卖淫或犯罪的;(六)实施其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四、整治方式

(一)家族内部调和。由村级公民道德理事会协同家庭长辈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二)支村两委调和。由支部书记带队,支村两委、辅警上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三)司法介入调解。由司法所对当事双方进行司法调解,确保妥善和谐处理。

(四)法律援助化解。为弱势群体争取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五)依法严厉打击。若以上四种方式无法有效解决到位,由公安机关予以依法严厉打击,对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老年人和配偶等家庭成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予以处罚和打击,对党员干部存在虐待遗弃行为的,在从严从重处罚的同时,一律移送纪委监委部门。

欢迎广大群众拨打0730—6561319(南江派出所报警电话)、0730—6561313(南江镇党政办值班电话)进行有奖举报,凡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奖励第一举报人500元每次。我镇将对举报人身份进行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中共南江镇委员会

南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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