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5/2017-1235640
  • 发布机构:童市镇
  • 生成日期:2017-11-29 11:35:22.0
  • 公开日期:2017-11-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童市镇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童市镇党政办 2017-11-29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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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市镇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童市镇地处平江县中部腹地,四面环山。地势为盆地状,境内总地域面积约156平方公里,其中有耕地17729亩,全镇辖20个村(居)委会,37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30000多人。童市镇民风纯朴,风光旖旎,森林资源、水利资源非常丰富,全镇盛产稻谷、玉米等粮食作物和油茶、木材等经济作物。

2、机构设置

目前,我镇共有在编在职干部97人(不包含教育、国土、房产等部门),其中行政25人,财政9人,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5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12人,规划建设管理站4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11人,林业工作站7人,水务管理站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童市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有童市镇人民政府机关、童市镇财政所、童市镇社会保障和民政事务管理站、童市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童市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童市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童市镇林业工作站、童市镇水务管理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7年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2017年一般预算收入697.39万元,其它收入1361.85万元。合计2059.24万元,坚决做到预算即决算,努力实现收支平衡。

(二)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059.24万元,比2016年同口径支出1430.09万元,增加632.1万元。

1、基本支出:587.5万元

⑴工资福利支出526.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8.92万元,津贴补贴101.44万元,奖金13.52万元,绩效工资61.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55.44万元,住房公积金16.2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67.3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3.22万元,生育保险0.57万元,工伤保险3.36万元,失业保险1.4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83万元)

⑵一般商品服务支出99.01万元(其中:办公费12.52万元,印刷费1.84万元,手续费0.8万元,水电费3.34万元,差旅费4.25万元,维修费1.52万元,会议费2.79万元,培训费4.37万元,公务接待费46.57万元,劳务费1.92万元,工会经费3.23万元,福利费9.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

2、项目支出:1471.74万元

(1)机关运转经费142.71万元;(机关公务运转经费79.2元;人员经费不足63.51万元)(2)工会团委妇联工作经费6万;(3)三馆免费配套及基础统计达标工作经费1万;(4)安全生产12万元;(5)环境卫生整治经费63.2万元;(6)水源保护经费60.8万元;(7)农村义务兵优待、五保供养配套经费、工伤民工补助及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6.88万元;(8)行政管理费支出224.4万元;(其中人大经费4万元、政协经费1.5万、纪检经费4万元、党建经费15万、扶贫经费40.6万、信访经费12.9万、畜牧经费1.5万、农业经费4.8万、防汛抗旱经费23万元、森林防火经费11.5万元、招商引资经费2万、社会综合治理13.4万、交通经费4万、文化组织经费2.7、城镇建设经费20.9万、计生运转经费26.6万、林业经费11万、民政经费10万,乡镇并村经费5万);(9)村委会补助支出65.6万元;(10)村级环境卫生奖励30万元;(11)债务支出经费139.15万元(还本117.45,利息21.7);(12)小康绩效考核经费及下乡伙食费59.28万元;(13)食堂人员工资及伙食费35.46万元;(14)老干经费5.4万元;(15)对部门站所补助32.5万元(其中教育10万,派出所6万,国土6万,房产4万,交警0.5,司法2万);(16)工会经费12万元;(17)公车改革经费补助19.26万元;(18)零聘人员及大学生村干补助及信访人员岗位补贴7.11万元;(19)畜牧人员工资津补贴36.99万元;(20)建设支出195万元(其中河道整治15万、乡村道路建设及维护40万、机关建设支出140万);(21)财政事务支出12.6万元(其中运转11.1万、借调人员经费1.5万元);(22)禁掉行动支出14.4万元;(23)非法猪场拆迁补偿260万元;(24)预备费1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童市镇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279.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2.95万元,下降7.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6.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6.5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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