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1/2020-1760415
  • 发布机构:加义镇
  • 生成日期:2020-10-28 14:50:49.0
  • 公开日期:2020-10-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加义镇丽江村村民委员会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加义镇 2020-10-28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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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加义镇丽江村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策同意,委托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平江县加义镇丽江村石狮坳上屋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01#

加义镇丽江村石狮坳上屋

6375

旅游接待用地(H2C8)

1.0

/

/

40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现根据丽江村村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多次会商会议精神,竞得者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竞买人报名前必须与丽江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2、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按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加义镇丽江村村庄规划、平自规审(2020)51号《平江县加义镇丽江村村民委员会(狮子山民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前,到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前到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7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加义镇人民政府将在2020年11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使用权挂牌时间:

2020年11月17日8时至2020年11月26日10时止。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则该宗地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使用权挂牌会现场竞价定于2020年11月26日10时在加义镇人民政府举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加义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30-6611085 彭波:18473051606

九:保证金缴纳方式:

开户行:湖南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义支行。

账号:3145 5750 0102

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年9月27日我村召开了丽江村村民委员会(狮子山民宿项目)上市工作会商会,会商通过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参照集体建设用地采取“招拍挂”形式进行出让等有关规定,加义镇丽江村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决策同意,委托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

一、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平江县加义镇丽江村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由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承办。

二、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加义镇丽江村石狮坳上屋

(二)出让面积:总面积为6375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旅游接待用地(H2C8)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40年;

(五)容积率:1.0

(六)动工及竣工期限:必须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七)竞得者竞得该宗地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者自行负责;

(八)建筑设计按规划办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来办理。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现根据丽江村村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多次会商会议精神,竞得者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竞买人报名前必须与丽江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2、竞买人竞得宗地后必须按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加义镇丽江村村庄规划、平自规审(2020)51号《平江县加义镇丽江村村民委员会(狮子山民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17时。宗地的竞买保证金见公告。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以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到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4日17时,到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向我镇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资格审查

我镇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镇将于2020年11月24日17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镇咨询。我镇于2020年11月24日17时前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8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时间上午8时至12时和下午2时30分至4时。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见表)

宗地号

宗地面积(m2)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01#

6375

106

10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各地块的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确定。出让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将密封的挂牌底价交给挂牌主持人,挂牌主持人现场打开密封件。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2、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

(1)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六)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交地日期:根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地。

2、交款日期:根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交款。

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规定:土地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土地价款全额缴入平江县加义镇财政所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湖南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义支行,账号:314557500102),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须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九、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或传真等其它方式报价。

十、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镇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镇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镇再直接与新公司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挂牌地块均设有挂牌底价,在挂牌活动结束前须严格保密。

(四)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以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

(九)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成交价款的,根据国为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十)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镇重新组织出让。

(十一)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如有变动,另行书面或以其它方式通知。

(十三)我镇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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