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执行好我县新一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按照分税制和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根据平政发[2016]1号《关于下达2016年财政收支计划的通知》和平财乡[2016]1号《关于编制2016年乡镇财政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财源、税源和支出需要,制定本预算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县境南部,南邻浏阳县,北靠安定镇,东接嘉义镇,西连三阳乡,总面积138平方公里;行政村18个,280个居民小组,共计4856户,农业人口数21526人,耕地面积16448亩(水田15438亩、旱土1010亩);2016年在编干部71人,其中:行政22人、财政7人、社会保障5人、建管3人、计育8人、农业技术推广11人、林业13人、水务站2人;另有退休17人。
二、2016年财政收入计划
按照新体制重新核定我镇2016年税收基数及税源变化情况,新体制下放到我镇的收入加全县税收增长比例,剔除政策性变化影响等因素,2016年全镇财政总收入为552.04万元。
人员经费为552.04万元,行政运行249.03万元、财政44.16万元、计生行政运行39.46万元、社会保障25.72万元、建管站18.83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71.31万元、森林资源管理92.71万元、水利行政运行10.82万元;
三、2016年财政支出计划
2016年财政支出安排坚持“优化结构、保障民生、促进发展、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财力情况,全年总支出为552.04万元。支出安排的主要方法是:
基本支出:552.04万元
1、工资和福利支出397.77万元,由县财政全额进入年初预算。其中行政137.2万元、财政36.35万元、计生39.46、社会保障21.58、建管15万元、农业59.87万元、林业79.48万元、水务8.8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公务接待费17.7万元、会议费4.6万元、办公费4.59万元、印刷费1.04万元、水电费5.12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4.28万元、培训费1.17万元、维修费1.31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福利费1.92万元、其他商品和支出4.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7万元。
3、住房公积金统一按工资12%标准执行。支出为14.76万元。
4、项目支出79.66万元,
四、强化措施、严格执行,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财政收支计划
为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确保今年我镇财务管理方案的顺利实施,全镇要努力从两个方面严格执行预算:
1、努力增收节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集镇旅游开发、社会公益事业、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财政支出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要求,落实厉行节约和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基础设施与改善民生等项目建设。积极创收超收和争资争项,有效整合资金,加快地方发展。
2、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完善“乡财县管”、“村账乡代理”改革,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提升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