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市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三市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
三市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基础工作,创新社会综合管理模式,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决定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综治维稳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建立“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三位一体管理新模式为目标,以入户登记核对为主要手段,全面开展“三实”信息采录,全面掌握实有人口居住信息、从业信息和动态轨迹,进一步强化实有人口动态管控,为警务实战、现实斗争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市镇人民政府“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镇长吴再兴为组长,综治办主任余能文、派出所所长李灿东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三市派出所设立办公室(简称“三实办”),所长李灿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办村干部兼任联络员,各村(居)委员会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三实”信息采录的培训、调度、督导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到2016年10月底,我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为下一步全面达到100%打下基础。
(二)采集“三实”信息过程中,全面收集涉毒、涉恐、涉访、刑事犯罪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等人员信息,为落实重点人员分级管控工作奠定基础。
四、职责分工
镇督查办、综治办:负责对“三实”信息集中采集专项行动开展专项督查。
三市派出所:是“三实”信息采集工作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制定业务规范和信息录入,并组织开展考评工作。
村(居)委会、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上门入户登记核对工作。
办村干部:负责对所包办村(居)委会的“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联络和督导。
五、方法步骤
“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5月5日):一是结合实际,制订“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召开全镇“三实”信息采集动员会议;三是业务牵头单位派出所进行“三实”信息采录业务培训。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6月14日):按照以房找人、以房找单位的方法,坚持以“楼不漏栋、栋不漏户、户不漏人、不留死角、应采尽采”的原则,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1、入户采集。一是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分组分片对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进行信息采录。二是认真核对“三实”信息。工作人员在采集“三实”信息时,一定要认真核对被采录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尤其是在采集流动人口信息时,必须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打击处理。三是有序推进信息采录。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按照进度计划表,每10日完成应采尽采任务的25%并上交表格,各包村干部要对照进度计划表进行督促,以确保“三实”信息采集有计划、有步骤、高质量、高效率的实施。四是注重难点解决。对于不配合“三实”采录的单位和个人,办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做工作,对于拒不配合的,由派出所按照《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2、审核把关。派出所民警对采集上来的信息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实行“终身负责制”,如有信息错误造成不良后果,将依纪依规倒查问责。《信息登记表》必须有采集人和审核民警签字,再由派出所长把关并签字后,方可录入管理系统。所有已录入的信息表要加盖“已录入”印章,并且分村分单位按楼栋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存档。
(三)信息录入阶段(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7月14日)一是加强保障。派出所要确定一间专门办公室并挂好标牌,配备2台以上公安内网电脑,配齐办公桌椅、文件柜等相应的办公设施,至少安排1名民警和2名协警,专门从事“三实”信息的录入工作。二是及时录入。所有《信息登记表》在上交后,派出所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并录入到湖南省社区警务管理系统。在录入时如发现被录入人员系逃犯的,派出所要组织力量进行抓捕。
(四)信息维护阶段(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9月30日)。由于此次“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时间跨度较长,在信息采集录入后,如发现房屋内实有人口和单位有变更时,要重新采集录入,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三实”信息的完整、准确、鲜活。
(五)查漏补缺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派出所要对 “三实”采录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应采尽采,确保数据准确鲜活。
(六)考核评估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以“三实信息采集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七)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元月):根据全县“三实”信息采集日常督导和我镇专项行动考核结果,对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采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排名,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奖优罚劣,表彰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深入领会开展“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具体责任人,根据镇政府制定的“三实”信息采录工作进度计划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一是强化社会面宣传发动。“三实”信息采录牵涉到每家、每户、每人,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采取打横幅、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氛围,以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二是充分调动各界力量。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召开小组长、支部党员会议,认真部署“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派出所民警要主动与辖区企事业单位沟通,调动企事业单位综治力量参与信息采集工作。三是错时采集,实行弹性工作制。要充分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和双休、节假日,采取预约、“五加二”、“白加黑”错时工作法等方式,上门采集信息。四是先易后难,示范引路。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房屋和人口的实际情况,采取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分块消化的方法,有序推进,确保采集录入的工作进度。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镇督查办将成立专门督导组,对照工作进度计划表,采取指导检查、专项督察、网上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地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完成进度、录入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三实办”要及时通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将“三实”信息采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三率”未达到95%以上、被认定不达标的,取消本单位及办村干部评先评优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应付、漏管失控、弄虚作假的,坚决严肃问责。同时,镇财政将安排相关经费用于专项奖励,对“三实”信息采集完成好的单位给予相关奖励。
(四)整章建制,强化运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维护、质量监管、网上考核、奖惩问责等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三实”信息采集作为当前和今后社会综合管理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坚决杜绝“一阵风”现象,确保“三实”信息采录工作的延续性,不断提高我镇人口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现代警务实战的能力和水平。
附:
1、三市镇人民政府“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三市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计划进度表
附1:
三市镇人民政府“三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再兴
副 组 长:余能文 李灿东
成 员:各村(居)委会主任
各部门负责人
三实办主任:李灿东(兼)
联 络 员:各包村干部
附2:
三市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计划进度表
时间段 |
工作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
5月5日 ︱ 5月14日 |
完成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数25% |
各村居委会及部门单位 |
5月15日 ︱ 5月24日 |
完成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数25% |
各村居委会及部门单位 |
5月25日 ︱ 6月4日 |
完成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数25% |
各村居委会及部门单位 |
6月5日 ︱ 6月14日 |
完成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数25% |
各村居委会及部门单位 |
6月15日 ︱ 7月14日 |
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录入 |
三市派出所 |
7月15日 ︱ 9月30日 |
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信息维护 |
三市派出所 |
10月份 |
“三实”信息验收、整改 |
三市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