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8-137421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8-06-20 10:22:42.0
  • 公开日期:2018-06-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政办发[2018]14号关于印发《平江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6-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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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DR—2018—01012

平政办发〔2018〕14号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江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县直各单位:

《平江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平江县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充分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65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合力推进的原则,至2018年11月底,全面实施完成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总里程1171.42公里,各乡镇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平江县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事项的部署和决策,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由县长黄伟雄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魏移宗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监察委副主任李远志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吴尚勇同志、县财政局局长夏海同志、县扶贫办主任叶剑芝同志、县审计局局长丁四平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长以及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督促、推进以及计划方案、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考核等工作。

各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监察委: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资金拨付进行监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全县通自然村道路建设,按照公路行业要求负责指导、督促通自然村公路的实施;向上争取相应的农村公路补助政策和资金;审核全县通自然村公路项目并向上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质量监督、验收等行业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通自然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的相关调查核实,协助县交通运输局拿补助资金方案。

县扶贫办:牵头组织2018年拟脱贫80个贫困村自然村道路项目的建设和整合专项扶贫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定期调整扶贫项目库。

县国土局:负责配合通自然村公路的用地调规和报批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配合通自然村公路的林地调规和报批工作。

县审计局:联合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监督、检查通自然村公路的建设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项目审计。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通自然村公路项目建设,按照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对项目建设实行全面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划。严格按照“一个自然村一条路”的原则和省级自然村水泥路建设规划确定的规模、自然村点位、线路方案进行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不得随意调整,确保每个自然村有一条连接上级路网或与相邻自然村连通的公路。

(二)科学确定标准。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的主要建设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372号)等规定,一般应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不少于4.5米,路面宽度不少于3.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的,非重载交通的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基层必须满足强度和平整度的要求。采用4.5米路基宽度或3.5米路面宽度时,每300米左右设置一个错车道,错车道路面有效长度不小于10米,一般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创新建设模式。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采取“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参与、统一建设”的模式,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组织项目行业管理及验收,编制上报计划、负责协调省市奖补资金的到位和拨付、质量安全监督、考核等工作;乡镇、村负责筹措资金、路基平整、组织项目实施、施工环境保障等工作。

(四)简化建设程序。纳入省级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规划的项目视同已立项;公路建设利用原路,且没有大中桥隧道工程项目的,可只制定简易设计图,设计包括路线走向设计图、路面结构设计图、错车道设计图及设计预算等基本文件,大中桥及隧道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项目建设应按有关规定实行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乡镇可分批打包办理施工许可;项目根据施工设计图及相关造价文件作为项目合同清单的依据,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自然村通水泥路的标准、通用设计图,按照《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等进行造价审查,并报岳阳市交通造价管理站核定,最终确定项目总决算,形成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查报告,提交竣工验收小组审定后作为项目结算造价,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结算造价的监管。

(五)规范资金管理。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的省市奖补资金依据项目实施进度由岳阳市财政局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县级补助资金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3年拨付。县监察、财政、审计、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防止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合同管理。依据省市相关要求,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由市级统一组织设计施工招标,已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项目合同分总体框架协议和项目总体施工合同,总体框架协议由岳阳市交通运输局与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签订;项目总体施工合同由县交通运输局与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签订。

(七)强化建设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的项目监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强化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抓好工程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在6月底完成自然村公路路基工程,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

(八)确保质量安全。项目建设应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应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同时应加强第三方检测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检测,确保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技术标准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项目交工、竣工验收合并进行,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项目进行交、竣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九)落实管养责任。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项目属于村级公益事业,验收合格后,乡村应确定管养部门,落实管养责任人和资金。

四、资金筹措及补助标准

(一)2018年拟脱贫的80个贫困村通自然村水泥路项目,其资金在扶贫整合资金中安排(省市奖补资金不再安排)。

(二)除80个贫困村外其他剩余村自然村通水泥路新开工项目,其补助标准为30万/公里(省市奖补资金包含在30万补助资金内,税费、监理、检测、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由乡镇统筹安排)。

(三)除补助资金外,自然村公路建设不足部分,乡镇和村组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社会捐赠、投工投劳等办法筹集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项目如质如期推进。

(二)加强联合督查。县交通、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要建立规范有序的项目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从项目前期、路基施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通报有关情况,共享监管成果。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目标考核。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脱贫攻坚和市交通建设大会战考核范围,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等单位实施考核。对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的乡镇,脱贫攻坚农村公路建设考核计0分,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路建设考核计0分,并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考核扣分等措施。

(四)建立惩罚机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达不到预期目标和工作要求的,将对相关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酌情调减当地下一年度同类项目资金投入规模。凡拖欠、截留、挥霍、挤占、骗取、贪污的,责令限期归还,如数追缴,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以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设计、施工、监理等机构提供虚假报告,报告严重失实的,由资质审批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降低资质等级,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平江县2018年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任务分解表


平江县2018年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建设里程(km)

序号

乡镇名称

建设里程(km)

备注

1

安定镇

59.528

13

三墩乡

44.901

 

2

板江乡

14.752

14

三市镇

54.314

 

3

岑川镇

29.45

15

三阳乡

41.502

 

4

大洲乡

25.948

16

上塔市镇

44.599

 

5

福寿山镇

13.388

17

石牛寨镇

54.583

 

6

汉昌镇

31.206

18

童市镇

49.771

 

7

虹桥镇

35.306

19

瓮江镇

72.405

 

8

加义镇

74.768

20

浯口镇

39.996

 

9

龙门镇

75.205

21

伍市镇

55.952

 

10

梅仙镇

71.754

22

向家镇

26.607

 

11

木金乡

25.973

23

余坪镇

47.365

 

12

南江镇

115.156

24

长寿镇

67.048

 

小计:

572.434

 

 

599.043

合计:1171.447公里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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