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发〔2015〕24号文件精神和《平江县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6年度面向社会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及人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或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其他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共引进66人。
(二)引进条件
1、所学专业、学历、职称、年龄(30周岁以下的须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2、有志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具有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到过法律、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5、县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引进: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未毕业大学生;
6、本县在编在岗人员;
7、已经参加本县公开招聘并录取的人员;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紧缺人才,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列事业编制,享受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二)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表现优秀、愿意扎根平江工作的,列入县委组织部跟踪管理服务对象; (三)生活和住房补贴。对引进的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人才,一次性享受生活补贴10000元,提供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供其使用,在平江工作达12年以上,贡献突出的房产权归其所有。对引进紧缺专业全日制二本毕业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一次性享受生活补贴5000元,婚前由用人单位提供5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或给予同样面积房租补贴。引进特别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标准由用人单位与调进人才协商,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鉴证并监督执行;
(四)引进的紧缺人才的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协同优先推荐安排,引进的人才每年享受免费体检一次,每年安排一次到高校进修学习机会;
(五)引进人才在平江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平江县。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日17:00。
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见附件1),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下载并填写《平江县2016年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印证材料:电子照片(2寸,彩色)、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专业成果、职称证明扫描件,打包压缩并严格以“岗位代码 学校全称 姓名 专业”命名。
2、将压缩包以附件形式,并严格以“岗位代码 学校全称 姓名 专业”命名邮件主题,并发送至邮箱pjxrcb@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人才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短信或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若某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人数不能形成差额的,由县委人才办根据实际情况调减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并电话通知报名者。
(三)考试考核
在考试考核前,县人才资格确认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即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在复审时当场如实提交纸质版《报名表》2份、照片2张,身份证、相关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供资格复审。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公开引进高层次、短缺人才,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单位和岗位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测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双向洽谈的方式进行。如果出现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与本科生同时报考同一岗位的情形,则优先聘用高层次人才;同一学历层次报名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比例为2:1以上时,依据面试、考核成绩、学业专业成果综合排名择优录用;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或考核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试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岗位特点自定,报县人才办审核后,提交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
考试定在7月下旬进行,12月底以前再视情况组织1—2次。考试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人选
体检、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县委人才办根据各人才引进单位上报的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考察及正式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才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试用考察3个月,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福利享受单位正式职工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列编手续。
(七)其他要求
本岗位计划一经发布,在一年内有效。在首次集中引进后,只要岗位空缺,高层次人才引进一律实行绿色通道制度。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平江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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