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3/2021-1861783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2021-01-25 09:44:55.0
  • 公开日期:2021-01-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来源:县民政局 2021-01-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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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江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现将2020年度民政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概况

平江县民政局是平江县人民政府主管民政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慈善法》等60多部法律法规。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76宗,予以许可76宗。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1宗,罚没金额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3.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97次。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二、2020年行政执法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一是按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的具体要求,党组书记,局长每季度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其他班子成员每两月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1次;二是业务股室常态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业务的相关科室对本行业监管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可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前工作需要适度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专项行动分片检查,根据县安委办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从相关股室抽调人员,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先后开展两次;四是联合检查。12月,结合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会同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安全生产内容。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要求机构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检查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相关业务股室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加快问题隐患的整改,夯实安全基础。全县民政系统2020年度安全稳定,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管。3月,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了公告,期间多次通过网络公示、QQ群发布、报纸公告、电话告知等方式发催检通知,通知社会组织及时参加年检,对连续2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81家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开展抽查工作,主要审查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及执行情况。另外,坚持多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以及社会组织非法活动整治。在深入开展调研基础上,起草《平江县进一步加强公益慈善组织管理的暂行办法》,致力推动公益组织规范发挥应有作用。

(三)深化殡葬宣传执法。一方面结合清明工作实际,通过微信、QQ工作群组织各镇(街)、村(组)开展乱埋乱葬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殡葬政策,遵守殡葬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通过严格开展殡葬联合执法,共制止乱埋乱葬110余起,有效整治违规坟墓46座。

(四)强化社会救助核查。落实县委“五进十抓”和脱贫攻坚“三回头”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兜底保障摸底排查行动,将受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因病因灾导致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事实无劳动力的困难家庭等七类对象2976人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范围。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与人社、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数据资源,加强信息比对,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共清退各类社会救助对象1100余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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