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3/2018-1300477
  •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2018-02-24 15:48:40.0
  • 公开日期:2018-02-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来源:平江县民政局 2018-02-24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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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一、2017年工作总结

一是强化民生保障。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等制度,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及时高效、保障有力。完成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共清理不符合条件对象32400人,最终确认农村低保对象11481户19756人,其中兜底对象3004户7275人。农村特困人员年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6300元和3900元,城乡低保月人平补差分别提高到300元和186元,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 “两线合一”。面对“6.30”“8.12”特大洪涝灾害,我局第一时间深入灾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快速调运救灾物资,及时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并快速推进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被评为全市防汛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现行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兑现所有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深入开展走访慰问、“解三难”、烈士纪念活动,切实维护涉军群体的和谐稳定。

二是完善社会治理。深入乡镇实地督查指导,重点做好矛盾隐患多、信访问题突出的村居信访问题调解工作,5月底顺利完成全县村居换届选举。开展村务公开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切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微信服务平台,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今年来全县共新增社会组织20家,总数健康发展到332家。加强培训和协调督促,9月18日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结合全市“治陋习、树新风”活动要求,整改乱埋乱葬坟墓180座;向全县发出“婚事新办”倡议,引导新婚对象集中签订《“婚事新办”承诺书》。

三是优化社会服务。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 “六免一补”“013”惠民殡葬政策,优化服务环境,降低服务收费,殡仪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编印服务指南,规范服务流程,实行免费照相政策,婚姻登记服务更加文明、优质、高效。启用全国最新救助应用系统,坚持8小时流动巡查和24小时求救等候制度,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高效救助。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5月份以全省第一的高分通过省级验收。完成年度界线联检任务,致力打造平安边界、和谐边界。联合县妇联建立留守儿童之家10个,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

四是提升社会福利。健全孤儿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覆盖率达100%。建立省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福彩站点建设,拓展福彩销售渠道,提升福彩销售业绩,共筹集福彩公益金1200多万元用于扶老助残等公益事业。协助成立“大爱平江”扶贫助困慈善协会和基金会,给力社会扶贫。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慈善助医助困助学活动,投入120多万元救助患病群众67人、困难群众86人、困难学生150人。

五是推进设施建设。完成总投资1.5亿元的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光荣院“民政三院”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敬老院改扩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基础养老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协助投资7000余万元的民办华厦颐昌老年公寓建成运营,全县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43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张。启动县殡仪馆扩建工程,做好长寿殡仪馆新建前期准备;引导支持三阳、南江等8个乡镇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两线融合”要求,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二)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县社区服务平台新建或改建进程。

(三)确保县社会福利中心正式运营;落实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四)推进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善“民政三院”配套设施,完成金龙光荣院扩建工程,完成3所乡镇敬老院改造,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启动县军休所择址新建项目,县殡仪馆扩建、长寿殡仪馆新建项目完工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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