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救助管理站2017年部门预算
编 报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救助管理站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食、宿、医疗、返乡等救助工作;对不符合救助的对象宣传政策法规,做好解释工作;负责接待、完成省市或外地联系的救助任务。本部门属全额拨款股级纯公益事业类单位,现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17人,退休人员6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12.04万元(经费拨款)。
预算总支出11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4.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安排预算内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