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部分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机构调整
(一)内设机构
由去年的12个股室调整为11个。分别为:办公室(考评办)、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两新组织建设办公室、意识形态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内控内审股)、公共服务股(创文办)、产业发展股(全域旅游引领区创建办、招商引资办、重点项目办、乡村振兴办)、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股(新媒体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股(营商环境优化办)、市场管理股(应急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治信访办公室、游客投诉中心)、
科技信息统计股,文物股(博物馆股、平江县红色旅游发展办公室)。
(二)下设机构
由去年的10个下设机构调整为11个。分别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广电管理股)、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平江县旅游事务中心、平江县文化馆(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平江县图书馆、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中共平江县委1927-1928史料陈列馆)、平江县杜甫墓祠管理所、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文化艺术股、平江花灯戏传习所、平江县影剧院(剧团))、平江县体育事业中心(体育股、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平江县体育总会、平江县体育学校)、李六如故居管理所。
二、人员调整
(一)办公室(考评办)
主 任:王燎原(兼)
副主任:袁刘旸
文化工作者:邱思思
职 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办文、办会、综合调研、决策参考、文书档案、印章管理、车辆等机关事务管理;承办重要文稿的撰写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要保密、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年度全县乡镇和部门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协助做好统战工作和营商环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党建办公室、两新组织建设办公室、意识形态管理办公室)
股 长(主任):刘送兴
人 员:胡蓉、罗伟
职 责:负责局机关和下设二级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资分配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文化、旅游、体育和广电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职工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系统党的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等学习培训;负责中心理论学习、意识形态、行业党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内控内审股)
股 长:黄辉雄
人 员:余愉、谈来根、钟燕阳
职 责: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确定全县项目及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计划;指导、监督局属二级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设施建设。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经济运行监测。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公共服务股(创文办)
股 长:潘霞
人 员:蒲清贫
文化工作者:朱英
职 责: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公共数字文化工作;组织收集公共文化服务类相关数据信息,并把关上报(三馆一站);组织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股室和各二级机构落实文明创建。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办、重点项目办、乡村振兴办公室)
股 长:余铮
人 员:陈诚、肖五喜(联系乡村振兴工作)
驻村工作队员:周悦兴(友谊村第一支部书记)、周煌(友谊村队员)、张清甜(友谊村队员)、饶岳平(南坑村第一支部书记)、姚美跃(南坑村队员)、李书书(南坑村队员)
文化工作者:余禹钧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和广电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旅游、体育相关门类和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各类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及专项旅游产品实施标准化管理、质量等级评定;促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事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资源普查、规划及评审、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产业扶贫、品牌创建、区域合作等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负责对接县乡村振兴局和乡村振兴联系村工作,完成县级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局级年初的各项工作指标;负责涉农资金补助文旅项目的审核、报批、监管等工作;负责局级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编制乡村振兴各项规划工作,起草乡村振兴各类制度、文件等;完成“十四五”项目库报送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协助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六)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股(新媒体中心)
股 长:余尚武
人 员:李蓉蓉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广播、体育和文物整体形象国内外宣传推广工作;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广播、体育企业和文物交流活动的日常推广营销和形象;统筹指导和组织全县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旅游、广播跨地区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类活动的报备和管理;负责“一码游平江”平台的开发和使用。负责公众平台建设管理、政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营商环境优化办公室)
股 长:黄月洋
人 员:周练斌
职 责:负责权限范围内,依法依规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91项行政许可;29项行政确认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办结;负责组织、协调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和华体会百度 工作。
(八)市场管理股(应急管理办公室、行业管理办公室)
股 长:吴怀东
人 员:汪强(援藏)、徐晓丹、何文杰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管理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县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防汛、防火等应急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政策法规股(综治信访办公室、游客投诉中心)
股 长:张 杰
人 员:陈正彪、杨正根
文化工作者:刘 彬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综合执法工作政策;协助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游客投诉、来访接待;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案与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单位行政处罚、政策性文件、重要公文的政策法规审定。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科技信息统计股
股 长:余照兴
人 员:张淼清
职 责: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文物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行业统计、信息分析、预测预报;负责行业内智慧平台建韫ぷ鳎平缱由涛衿教ńㄉ瑁怀械H匚幕⒙糜巍⒐愕纭⑻逵迷诵屑嗖猓桓涸鹦畔⒆裳瘢械P畔⑸媳ā⒎⒉脊ぷ鳎桓涸鹑匚幕糜瓮臣萍胺治龉ぷ鳎桓涸鹁值匙榻话斓南喙毓ぷ鳌�
(十一)文物股(博物馆股、红色旅游办公室)
股 长:徐青青
职 职: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不可移动文物调查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组织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指导不可移动文物行政执法、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和安全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党群机构
(一)机关党委
书 记:喻广平
副书记:王燎原
人 员:刘送兴(机关第一支部书记)、罗伟
(二)机关纪委(督查室、作风办、考核办)
书 记:刘送兴
委 员:黄辉雄、袁刘旸、肖五喜
职 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巡视巡察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督查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的工作落实和干部职工作风情况;负责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和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联合工会(妇委会、老龄办、关工委、团委)
主 席:喻广平
常务副主席:吴怀东
副主席:张淼清
成 员:袁刘旸(妇委会)、周煌(老龄办、关工委)、余铮(团委)、谈来根、李蓉蓉、吴承翟、邱齐平
四、下设机构
(一)平江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广电管理股)
支部书记、大队长:李振兴
支部副书记:童 淑
副大队长:徐拯明(兼广电管理股股长)、李雄、罗忠良、田野
人 员:徐红东、王金平、李选辉、黄梁明、肖四喜、刘尚文、童雅琴、江有根、魏宏图、邓锐利、吴涌、周李林子、李建波、向前
职 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县内的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建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电影摄制、进口、出品、发行、放映、电影片公映等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旅游行业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监督。承担“扫黄打非”“利剑护雷”“扫黒险恶”禁毒等有关工作任务。负责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化市场投诉处理、文明创建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平江县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
主任(机关第五支部书记):姜权辉
副 主 任:向望月、赖俊
人 员:刘一夫、余斌、李园、吴优、邓月、彭满林
劳务派遣:曾 巍、毛金燕、张平湘、唐青青、向弟良、王妮
文化工作者:张阳、喻发根
职 责:负责“三建”工地文物勘探调查和考古发掘,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重大建设工程的文物勘探调查和考古发掘;负责县境内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管理;负责文物藏品交换、调拨、借展工作;组织协调文物对外合作交流,文物展览的审批和报批;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负责可移动文物的征集、鉴定、登记入藏、修复、保管工作;负责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各级文保单位的“四有”等基础性工作;负责县境内文物资源的普查和调查;落实中央两办精神,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负责指导县境内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实施项目;负责文物市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文明创建和全域环境整治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副馆长:金标湘(主持工作)
人 员:彭韧、何兴爱、彭玉祥、艾娜丽
劳务派遣:杨白如、喻莹煌、钟昊
文化工作者:钟群英、李敬龙
职 责:管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社会科学普及、红色历史文化研究、红色革命文物保管、征集、红色研学教育等工作;开展红色文化推广、交流、红色教育培训;做好本单位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旅游事务中心
主 任:王燎原
副主任:张杰(主持工作)
人 员:方莉
劳务派遣:皮少英
文化工作者:朱顺顺
职 责:负责全县星级酒店、星级旅行社、星级农庄和星级旅游民宿等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度假区、旅行社、星级农庄和星级旅游民宿等业务、服务提升工作;负责旅游市场相关信息收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创文工作;联系旅游协会、酒店行业协会、旅行社协会等旅游类协会备案和监管。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五)平江县文化馆(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馆长(主任、机关第三支部书记):梁瑞海
副馆长:钟四海(兼美术馆长)、陈昂
人 员:张勋、梁欢文、王虹、陈韬、肖平、朱烂辉、叶丹、李智也子、吴纯
劳务派遣:陈众喜、刘俏然、李玲
文化工作者:李怀根、邓逸、刘深根、皮星奇、魏强、张瑶、徐慧源
职 责: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负责全县文艺培训、文化宣传、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及各类社会文化活动辅导、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工作;群众文化机构(团队、协会)管理、指导、登记备案和年审;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报备;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指导和考级备案。协助上级及主管部门承办全县美术、书法、摄制等艺术门类的展示、交流、宣传等活动;指导协调各分馆展览、学术交流等工作的开展。策划、组织、执行局党组安排的各类大型活动。负责全县各文化分馆、非遗项目等单位的信息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六)平江县图书馆
馆 长:艾奇志
机关第二支部书记:吴智平
图书阅览推广中心:汤庆隆
副 馆 长:陈卫明、唐虹霞
人 员:张歌、余红、徐红林、欧阳爱国
劳务派遣:钟丽芳、聂红霞、徐超宇
文化工作者:黄克丽、唐金玉、石星球、单小红、李敏、
职 责:根据办馆宗旨和服务对象的需求,系统收集地方文献信息,保存和传承地方文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依法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定期对其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加强馆际交流与合作,开展联合采购、联合编目、联合服务,实现文献信息的共建共享,促进文献信息的有效利用。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负责全县图书业务单位的信息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七)中共平江县委旧址管理处(中共平江县委1927-1928史料陈列馆)
主 任:李黄
人 员:陈卫东、周卫真
劳务派遣:翁美荣、方赛玉、李红珍
文化工作者:钟楠薇
职 责:管理旧址文物、弘扬红色文化民族精神。县委旧址展览、修缮保护、文物收藏管理、相关研究与交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八)平江县杜甫墓祠管理所
所 长:钟海洋
副所长:梁艺新
人 员:蒋学海
劳务派遣:周美丽、袁芳芳
文化工作者:钟群玉
职 穑焊涸鸲鸥δ轨舻谋;ぁ⑽蓿桓隆⒗┏潇裟谖奈铩⑹妨细ㄖ铝�,协助作好墓祠深度开发规划;对国内外宣传、推介杜甫墓祠的历史价值,组织杜甫文化学术交流;接待前来参观、瞻仰墓祠的国内外游客,做好各项旅游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九)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文化艺术股(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股)、平江花灯戏传习所、平江县影剧院(剧团))
主任(兼机关第七支部书记):唐敬棉
副 主 任:谭水平、方丽媛
剧团团长:刘汛子
人 员:张琳(文艺股长)、李强、李峰、艾慕辉、徐炳怡、张俊伟、肖孟良、朱立新
劳务派遣:戴旭辉、何重阳、毛丁香、肖有为、胡淼森、徐佳佳、吴瑞文、刘照、熊力、吴雄文、朱文夏、童杨、钟辉煌
文化工作者:何军
职 责:拟订全县文学、戏曲、戏剧、音乐、舞蹈、杂技、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文艺政策宣传、惠民演出、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和艺术普及等相关性事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平江花灯、平江民歌的理论研究、传承与发展工作;对花灯戏和民歌两个非遗项目的地方文艺形态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承担花鼓戏、花灯戏、歌舞等剧(节)目创作生产演出工作。负责平江县影剧院的管理,落实剧场大型会议、大型文艺活动承办等工作。做好剧院、剧团及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平江县体育事业中心(体育股、体育彩票管理办公室、平江县体育总会、平江县业余体育学校)
机关第六支部书记:何亚东
主任(兼体育股股长、体育总会秘书长):陈鹏
副主任:钟永和、于哲学
人 员:付咏菊、李颖峰、李涛、喻俊勇
职 责:结合文化旅游元素,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僖罚傅疾⒖谷褐谛蕴逵疃�;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各体育协会工作;负责全县的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体育文旅融合产业、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监督指导体育市场和高危性体育竞赛项目;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备案;负责全县体育类活动的报务和管理;协调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及公益金管理;参与统筹体育场馆规划建设和维护;负责体育市场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一)李六如故居管理所
所长:陈雷
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李六如故居的日常接待和讲解工作。做好故居本体文物的保护工作,确保故居历史风貌不受损坏,并深入挖掘故居历史文化内涵,搜集整理有关故居史料、资料。负责故居开放区域内所有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相关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负责场馆相关信息收集统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中共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党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