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素质,发挥潜能,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残疾人辅助器具、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指导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审核,发放残疾人证。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前期审核工作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实施。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就业和创业扶持,残疾人各项权益的落实和维护。
2、机构设置
平江残联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康复股、宣教股、信访维权股等职能股室,下设二级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本级,所属二级机构无单独的财务核算。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残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只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14.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基本支出预算数21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0万元。比较去年减少了1.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4.22万元,是指为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残疾人康复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康复工作方面;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信访工作等方面。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比上年增加2.17%,主要是专业技术车辆残联流动服务车运行支出。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