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8/2023-2135154
  •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2023-05-16 22:41:38.0
  • 公开日期:2023-05-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制度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05-1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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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定义

  (一)延时服务是指窗口工作人员为服务对象正在办理有关事项过程中到达下班时间,须继续给予办理,直到办理完毕。

  (二)预约服务是指在法定节假日内,针对有急需办理的事项,与窗口工作人员事先约定时间,由窗口提供服务。

  (三)上门服务是指老、弱、病、残、孤等特殊服务对象因各种原因而无法前往中心窗口办理登记,经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可上门提供的服务。

  第二条申请方式

  服务对象需提供预约、上门服务的,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可采取现场申请、电话申请二种形式。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台进行申请登记。电话申请:申请人可在上班时间内拨打电话0730-6286245进行申请。

  第三条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在提供延时服务时,应事先告知办结时间、所需时长。

  (二)相关窗口收到预约、上门服务申请后,应详细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并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办事项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应做的其他准备,确认具体服务时间。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岗或上门,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服务对象要求提供延时、预约或上门服务的,由咨询台工作人员统一登记,经登记中心主任同意后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延时、预约或上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窗口工作人员因故确实不能提供相应服务的,应向登记中心主任汇报,由登记中心主任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四)登记大厅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登记提供延时、预约服务的时长,对于延时服务的时间安排补休同等时间,对于提供预约服务的工作人员按加班对待。

  平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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