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7/2017-1086537
  •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中心
  • 生成日期:2017-10-31 09:42:14.0
  • 公开日期:2017-10-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10-31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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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市文明办的工作要求,深化我中心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文明创建有关要求,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根主线,充分运用网络先进手段,积极参与“微公益”,大力传播“微文明”,广泛

汇聚“微力量”,深入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网络文明新风。

二、主要职责

我中心作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是网络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部门,承担着传播文明新风、弘扬网络正能量的主要责任。按照市文明办的统一部署,建设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主动参与市文明办部署的重大主题传播活动;主动参与岳阳文明网内容建设,及时提供文明创建工作信息,主动配合文明主题征稿,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现就推动文明单位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成立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小组,刘跃红同志为组长,刘彬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情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李游、吕济、刘康妮为办公室成员。

2、建立工作提示制度。办公室每月编发一期工作提示,提示内容以上级工作部署和本单位工作安排相结合。

3、建立稿酬制度。对工作积极(一个月内撰写200字以上博文与转发博文均不少于3篇合计共6篇)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当月给予80元稿酬。

4、强化工作考评。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考核工作从2017年第二季度开始,考核形式依据中心下发的考核表据实填报相关情况。

(二)重点工作

1、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关注“文明岳阳”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比例达本部门人数的80%以上,并将截图反馈综合科。

2、积极参与网络文明传播,争当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围绕传播主题撰写博文;利用微博围绕文明话题进行传播、跟评。

3、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重大传播活动,落实传播任务。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部门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综合科邮箱8616620@163.com,中心综合科负责收集,并将工作信息报送至岳阳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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