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在我局交警大队召开贯彻落实《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动员部署会,县人大副主任吴姣姣、县政府副县长姜伟南等领导出席会议,县道安委成员单位和城关镇主管负责人、县城管局和交警大队全体班子成员及城管城区执法大队、交警城区中队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曹建春主持。
《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于2018年7月20日由岳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机动车停车管理方面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构建共享共治机制,推动城市交通法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改善人居环境具有深远的影响。
会上,县道安委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大队长徐晚谱解读了《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县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迈龙介绍了《条例》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县城管局、城关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副县长姜伟南作了动员部署报告,县人大副主任吴姣姣作了讲话。
姜伟南指出:《岳阳市停车管理条例》的实施,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条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停车需求,改善停车环境与道路通行状况,作为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民生工程来抓。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迅速掀起《条例》宣传高潮;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部门协调的管理机制;三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四是开展专项清理,激活现有停车资源;五是共建共治共享,逐步规范停车管理。
吴姣姣在讲话中要求:一要深刻领会《条例》意义;二要正确认识把握《条例》内涵;三要强化措施,积极推动《条例》施行;抓好宣传,确保《条例》家喻户晓;抓好政策配套,确保《条例》支撑有力;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条例》齐抓共管;抓好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