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县公安局召开主要领导职务调整见面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胡伟、县委组织部干部办主任程晓东出席会议,县公安局全体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交警大队总支成员、中队长参加会议。
会上,程晓东同志宣读市委、县委关于姜伟南、刘勇两位同志的任免文件和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勇同志的任命书:姜伟南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刘勇同志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不再担任政委职务。
宣布任职后,刘勇同志深情表达了感恩之意,感恩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感恩历届党委班子打下的坚实基础,感恩姜伟南同志开创的新局面,感恩同志们的默默奉献和担当,并承诺坚决做到三点:一是不搞“新官上任三把火”,一任接着一任干,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二是不搞“绣花被子罩鸡笼”,不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三是不搞“一朝天子一朝臣”,按习近平总书记“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选用干部,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刘勇同志表达了与同志们一道担当干事,勇往直前干好公安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胡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市委对刘勇同志的提拔任用,既是市委对刘勇同志的认同和信任,也是市委对平江公安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胡伟同志充分肯定了刘勇同志为公安工作所作出的成绩和贡献。胡伟同志代表县委对县公安局新班子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突出政治标准;二是要主动担当作为;三是要维护班子团结;四是要严守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