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3/2021-1802550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2021-03-29 09:21:44.0
  • 公开日期:2021-03-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金盾保安公司招聘员工派遣到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二批)

来源:县公安局 2021-03-2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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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岳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我公司受用人单位平江县公安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并派遣从事警务辅助性(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5人,男性,执法类职位,岗位分配随机。

职位分布:交警7人(有C1以上驾驶证,其中A证2人)、巡特警1人、天岳所2人、三市所1人、上塔市所1人、梅仙所2人、龙门所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愿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文身,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史。

3、平江县籍户口,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知电脑操作和打字的基本知识。

4、身高168cm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年龄20至40周岁(出生时间为1981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0日),有C1以上驾驶证优先。

(二)不得应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自动离职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有驾驶证的请携带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工作人员现场初审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3月30日至4月4日。

报名地点:平江县金盾保安服务公司(县城西街老公安局院内),咨询电话13707409494(唐经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量身高、体重、测视力、核查学历等部分组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部分。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由金盾保安公司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中长跑1000米,以《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为参照,本次中长跑测试放宽至5分30秒达标。

2、笔试。根据岗位性质,确定笔试内容,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法律法规知识80分+打字20分。

3、面试。采取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身体状况目测及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

4、应聘人员体能测试不达标则淘汰,达标后均须参加笔试与面试,有一项考试不参加视为自动弃权,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平江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录警政审条件进行。

(六)补录

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至满额。

四、聘用和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派遣到平江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签订最低期限为一年。聘用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或违反公安机关规章制度的,一律辞退并依法依规处理。

试用期满合格被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除“五险”外综合薪金每人每月3000元左右(仅指本次聘用在执法类岗位工作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岗位可提供食宿。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平江县公安局政工室

 

 

 

平江县金盾保安公司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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