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6/2017-41510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2017-07-26 08:36:10.0
  • 公开日期:2017-07-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内设机构

来源:县司法局 2017-07-26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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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 公 室(主任:陈鸿龙  电话:6224148) 上请下达 情况综合 信息反馈 文书档案管理.

2、公证处(股长:毛大 电话:6222311) 办理国内各种经济、民事、合同公证 办理港、澳、台和涉外公证

3、宣教股(股长:戴奇新 电话:6234714) 负责全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组织全县干部学法考试 抓好全县各行各业依法治理工作 抓好全县公民普法宣传教育

4、基 层 股(股长:赖维献 电话:6898007) 负责人民民事纠纷调解 专项维稳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两劳”人员安置帮教

5、法律援助中心(股长:陈坚 电话:6234714) 对全县弱势群体实施法律援助 负责接待法律援助对象 对法律援助对象指派律师 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监管

6、人事政工股( 电话:6237698)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核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队伍和局属单位班子建设;负责科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 协助局党组管理局机关、乡镇财政所干部;负责组织干部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调配、任免、奖惩、交流、辞退、工资、福利、离退休等手续,以及出国审批。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对局机关、局属单位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奖惩。

7、纪检监察室(纪检书记:李峰 ) 指导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制订并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制度。 负责处理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关案件,对违法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负责组织和协助接待上级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工   会(主席:胡妮娅  ) 负责局机关工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工会经费。 组织局机关、财政干部职工的文体活动。协助办公室组织全局性的节庆、联谊等大型集体活动。 负责做好在职干部职工的生病探视、慰问工作。 协助办理在职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婚丧事宜。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财 务 室 对申请纳入统发工资人员资格、工资标准进行审查。 对已统发人员工资数据进行录入、修改。 按月足额拨付工资到各代发银行,并向各代发银行提供工资发放数据文档,搞好统发人员工资存折的开户,领发工作。 负责统发单位每月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个人所得税及政府指令性集资的代扣代缴工作。 每月及时为统发单位提供工资发放工资信息带,并督促单位作好有关帐务处理。 负责及时准确向市局、县局领导和县局有关股室提供工资月报数据。 负责与银行、编制、人事及财政部门内部业务股室等方面的联系与配合。 负责制定,完善本局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制度。

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社区矫正股 (股长:方怡怡   电话:622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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