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江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中心大局,全面依法治县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治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明显优化,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平江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制度,制定下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用法清单,全县已组织开展学法活动200余场次,1万余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二是把握总体方向,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制定《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研究审议解决司法行政工作难点问题,全面统筹全县2024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三是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现场述法+书面述法”形式,检验全县80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速升级。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效。积极学习、宣传、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建立三省边界联调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2件,其中受理209件,结案193起,复议后仅有5起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88起。二是严格审议政府文件合同。印发《平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政府合同法制审查,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实现政府合同全过程管理,政府重大合同法制审查率达100%,2024年共审查合法性文件222件,重点审查政府合同120件,保障政府决策合法性和科学性。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对部门提交的清理意见依法进行了梳理、分类、合法性审核,共废止政府及政府办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失效的政府及政府办规范性文件52件。三是有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管。通过法治政府督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方式,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全县共有783人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组织150余名行政执法骨干参加执法规范业务培训,两次组织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制作53份案件评查通报,全力抓实问题整改,在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取得了总体第一名和单项第一名的好成绩,组织编写的《平江县依法从快查处在新型网络平台直播行政违法行为“涨粉”案》被评选为湖南省年度20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之一。
(三)坚持全面守正创新,普法宣传活动亮点纷呈。一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了《2024年平江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次;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8场次,开展了“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25次,积极宣传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平江县伍市镇被评为湖南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二是助力文明创建。组织汉昌、天岳等司法所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地测评中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知晓率由原来的86.36%提升到98.6%。三是助力“利剑护蕾”。认真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每月定期走访第七学区、三墩、虹桥、石牛寨等单位,挑选42名司法行政干部担任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组织开展“利剑护蕾”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次,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讲座120余场次。
(四)全力优化法律服务,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一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一村一法顾”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从全县113名执业律师中优中选优,配齐全县550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每月组织到村部坐班、入户走访,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民生实事工作要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严格落实“经济状况承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7件,其中刑事案件159件,民事案件165件,法律帮助案件133件,接待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867人次。三是提升公证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证流程,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努力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办理各类公证1048件。
(五)全力践行“枫桥经验”,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能力和水平,有效做好源头防控,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目前为止,全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300件,调解成功9069件,调解成功率97.5%,其中,重大矛盾纠纷108件。二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充分运用好“智慧矫正”平台,实行了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手机定位、越界报警等制度,落实谈话、汇报、请销假、集中教育学习等管理措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活动,主动走访重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切实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58人,通过扎实落实“五个一”工作,每日指纹签到和人脸识别签到,实时位置核查,准确掌握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全年共接受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375例,出具不适用意见16例;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04人,其中假释21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缓刑398人;训诫131人,警告34人,撤销缓刑4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因哺乳期满收监执行4人。
(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高站位谋划、高站位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确保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县纪委监委的正确指导下,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更严的纪律作风、更强的责任担当,为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贡献力量。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推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不够有力,极个别司法所办公场地不足,设施设备老化陈旧,标识标牌未及时更新上墙;二是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实不够迅速,人员尚未组织招录,年内难以配备到位;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办法不多,极少数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执法人员存在法治素养不强、专业水平不高、执法经验不足。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将立足“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强化政治引领、深耕主责主业、围绕中心大局、全面履职尽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体系,全力推动法治平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是要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法律顾问能力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工作,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执法监督,确保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二是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做实“一村一法顾”工作,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进公证执业规范化建设。
三是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坚持稳字当头、牢筑底线,把稳中求进作为工作的总基调,统筹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动基层司法所、村(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建立健全排查调处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严格管好重点群体。要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严格请销假外出管理,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严格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严防脱管失控和漏管。
五是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资源,开展送法入企、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矛盾纠纷调解等活动,推动惠企红利精准高效直达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