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2017-77134
  • 发布机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2017-05-24 11:25:53.0
  • 公开日期:2017-05-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对平江县凯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来源: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05-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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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平江县凯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2016年6月20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平江县凯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色地带(湘式挤压糕点)进行抽样送检。2016年7月14日,经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出具编号N0:SC16-0533的《检验报告》一份。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43/002-2012》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6年7月22日,本局将检验报告N0:SC16-0533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并下达《平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平市场监督责改字〔2016〕003号),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没有提出异议,也未申请复检。

    经调查,当事人于2016年6月份生产的20160620批次的蓝色地带(湘式挤压糕点)共计100件,每件内含420包,共计42000小包,每件生产成本价为 75 元/件。而后,当事人将该批次的蓝色地带(湘式挤压糕点)以82元/件的价格销往广东省惠州市。至调查时止,当事人已将该批次的产品对外销售65件,召回35件,召回产品当事人已作销毁处理。已销售产品销售货值金额5330元,从中获取利润 455 元同时,我局指导当事人进行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文,我局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平市场监督案处字[2016]135号),决定对其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5元,两项合计30455元,上缴国库。目前,该案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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