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我局内设机构调整为17个:
办公室、信访室、政工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计财审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科技设计股、工程技术股、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城乡建设股、物业管理办公室(住宅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人防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
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办公室、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我局内设机构调整为17个:
办公室、信访室、政工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计财审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科技设计股、工程技术股、房地产市场监管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城乡建设股、物业管理办公室(住宅公共部位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人防管理股、人防指挥通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