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231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2-29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2-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平江县住建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2016-0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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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6]7

 

关于印发《平江县住建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站、办、股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平江县住建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月29日

 

平江县住建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安[2014]1号)文件精神及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江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函[2016]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设领域实际情况,制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以下简称 “四大三基”)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推进建设领域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在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向好。要结合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线长面广、基础脆弱、隐患排查整治难度大的现状,深入落实“四大三基”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实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零死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安全责任网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1月30日前,完成局党委班组成员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站、办、股室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下达责任书和交办单层层分解任务。做好建设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2月1日之前全部完成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状及谈心对话活动。

2、实行责任倒逼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平江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办法》,3月11日之前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和执法监督管理规定,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局纪检监察室每季度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站、办、股室进行不少于一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对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及时、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站、办、股室及其负责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相关问责制度从严进行处理,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强制落实主体责任。由局质安站负责3月20日前督促我县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细化各级岗位职责,配齐配强专管人员,定期向董事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确保企业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个到位”。

4、实行定量考核评价。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各站、办、股室和负责干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事前问责、“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从严从重问责问效。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抓好面向党政干部的宣传。局党委中心组全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基层基础等重点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站、办、股室每月向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报送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2、抓好面向社会各界的宣传。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我县所有在建工地现场,显眼路段张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的安全标语,要求质安站将标语分解到各个在建项目。组织我县已开工工地项目部大门处(工人上班必经过路段)摆放版报,张挂挂图,现场安排安全人员作讲解。安排好人员,准备好发放资料,全力配合好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

3、抓好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建立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微信群,突出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报事故案例、发布安全预警,每月向全县施工企业负责人发送不少于100条安全生产警示短信。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集中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的宣传,切实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第一责任意识。

4、抓好面向企业员工的宣传。质安站督促全县在建施工工地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指导施工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监控,并在工地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每天班前安全防护装备检查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建立民工举报奖励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为公司民工至少讲一堂安全生产课。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1、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加强对新入职、新开工、节后复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脱产学习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2、对监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6月20日前实现100%持证上岗。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站、办、股室负责干部组织1次以上的集中教学和到在建施工项目开展现场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履责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计划执法。1月29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办、股室要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频次和措施,负责分解到岗到人。建立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全覆盖、无痕迹化监管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做到监督执法有迹可寻、工作情况有据可查。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作为事前问责、事故追责的主要依据。

2、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隐患“三自”系统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实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制度的通知》(平安委[2015]15号)的文件要求,制定建筑行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方案,要求每月25日前,全县施工企业在建工地向质安站上报隐患自查台帐,每月30日前,质安站从中抽取不少于15家在建工地,进行随机核查,建立隐患台帐;于次月3日前,将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地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报县安监局执法大队。

3、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已有的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对在建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检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落实隐患治理闭环工作机制。质安站要落实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备案和复查验收制,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改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及时回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

1、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月15前成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门队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惩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四大三基”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每月向县安委办报送不少于2个以上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实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示。

2、扎实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1月31前,要制定并实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城关、三阳、安定、长寿、黄金洞、伍市、南江、梅仙、工业园等地为重点区域,建立健全与各乡镇干部联村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对辖区在建项目实挂点包干,集中开展整治,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实现。

3、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实落实并完善《平江县建筑工程施工职业病防治办法》,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等专项检查,抓好建筑施工扬尘危害专项治理;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监管。

(六)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基本建设

1、加快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6月份前,完成我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站、办、股室安监办公业务及基本执法专用工具的配备;多方筹集资金,11月30日前,完成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装备建设。

2、加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已有的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动态监控模式,并做好与政府安全监控监测信息平台联网工作。

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3月31前,完善我局已有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储备防灾减灾物资,做好“5.12”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教育活动;5月份前组织好全县施工企业的在建工地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行应急救援演练。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3月1日前,按照《关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平办发[2014]5号)文件精神,设置安全生产专职机构,机构配备不少于1名安全专干,落实岗位津贴,强化作风建设和纪律约束,规范执法程序,锻造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实现全县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部合格,加强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创建省、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工程。

3、完善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现全县已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100%。

(八)深化安全生产基层示范创建

1.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帮扶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帮扶制度。帮扶期间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帮扶对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示范工地等创建活动,以点促面,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湛孔斌、陈兴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胡珍平、向强富任副组长,李大庆、余岳辉、袁龙泉、李从军、郑海军、余文芳、邓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建工办,李大庆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四大三基”的推进工作。

(二)加大投入保障。完善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四大三基”工作经费。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局属各站、办、股室要结合实际,按“四大三基”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局安全办要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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