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1236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9-18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9-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平江县2015年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住建局 2015-09-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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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

2015年开年以来,我站质量安全督查组对全县在建工地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二次专项督查,督查重点为建设工程项目是否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注册备案和办理使用登记,安拆工作是否依法分包;钢管扣件是否按批次按规定进场验收,材质规格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脚手架、支撑架是否按现场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和按专项方案进行搭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能落实省市县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我站下发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要点组织生产,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能及时整改到位,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总体情况平稳可控。但是,在督查中也发现,部分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业主单位不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松懈,甚至放任不管,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职等问题仍然突出,严重影响我县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工作的平安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中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冬塔公租房项目现场管理混乱,支模架未按方案搭设,一台物料提升机不合格,责令中湘建设工程公司拆除不合格物料提升机并撤出工地,罚款5000元。

2、宏远置业有限公司宏远城项目二期工程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责令宏远置业有限公司停止施工,补办施工许可证,罚款15000元。

3、长城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悦天城项目,6台物料提升机未办理使用登记,责令长城建筑有限公司对6台物料提升机停止使用并予以拆除,罚款24000元。

4、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力城项目,钢管扣件未按批次按规定组织进场验收,且钢管、扣件、材质规格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责令将不合格钢管、扣件撤出施工现场,罚款20000元。

5、环宇建筑公司承建的宏远城项目二期工程钢管、扣件未按批次按规定组织进场验收,且钢管、扣件材质规格未达到相关规定要求,5#栋开挖基础未做安全防护处理,责令停工整改,拆除1#楼一层外架,将不合格钢管、扣件撤出施工现场,罚款20000元。

6、长城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鼎富广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一台物料提升机备案超期,二台物料提升机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责令拆除上述三台物料提升机并撤出施工现场,如不能及时拆除,先由监理单位贴具封条停止使用,罚款30000元。

7、长沙桐木建筑公司承建的山水·豪庭项目26号栋基坑开挖深度达到7米,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责令停工整改,鉴于该公司能按要求积极整改,消除隐患,免予行政行为处罚,予以通报批评。

8、由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甲山河风光带项目,我站在8月26日和9月1日二次例行质量安全督查中发现,该监理单位项目部备案人员均不在现场履职。我站已下发不良行为告知书,拟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山河风光带项目总监各记不良行为一次。

三、后段要求

1、在我站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督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要认真反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抓落实,将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2、建设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迎接省市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

3、对我站下发了停工整改或整改通知未予回复的,我站将依法从重处罚。

4、我站将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县安委和局党委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在建项目进行突出检查和暗访,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典型问题将进行公开曝光,并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予以行为处罚。

 

 

平江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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