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2271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9-3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9-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建字[2016]39号关于印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2016-09-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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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6]39号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站办股室:

现将《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5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我县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平发[2016]4号)、《关于印发〈平江县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平办[2016]52号)、《关于印发〈平江县旅游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总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域化战略为路径,品质化发展为保证,智慧化服务为手段,惠民强县为根本,通过5年努力,把平江打造为中部一流的优秀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1、支持修编《平江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旅游规划。

责任单位:规划办;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李三平。

2、景区内所有建设必须按规划审批实施。

责任单位:规划办;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李三平。

3、将旅游部门纳入规委会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规划办;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李三平。

4、负责景区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安全办、质安站;

责任领导:陈兴平;

责任人:李大庆。

5、负责景区集约开发。

责任单位:风景名胜办;

责任领导:江轲平;

责任人:余湘群。

6、负责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建设等工作。

责任单位:村镇办;

责任领导:胡云峰;

责任人:方龙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落实县委、县政府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效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局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江轲平同志任副组长,陈兴平、胡云峰、胡珍平、李三平、喻旭光、李大庆、方龙兴、余湘群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旅游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推动和考核奖惩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旅游发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对旅游发展工作全程跟进,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三)严格督查检查。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对组织领导得力、完成任务出色的给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没有按进度完成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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