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2020-1661640
  •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2020-02-26 08:32:58.0
  • 公开日期:2020-02-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02-2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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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农业生产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以拖拉机顽瘴痼疾、危险化学品、龙头企业安全生产、沼气池安全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局机关消防为重点,兼顾其他领域,坚决整治一些企业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坚决不果断不彻底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压减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 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用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来看待;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存在麻痹思想、畏难思想、饶幸思想和推诿思想,在抓落实上功夫不够、差距很大。(责任单位:局党组、高标办、农业产业指导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各生产经营主体)

2、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领导干部对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楚、不落实;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新形势新任务准备不足,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班前安全会等环节上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局党组、高标办、农业产业指导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各生产经营主体)

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没有形成有效工作机制,搞形式、走过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见而不治,要么治而无果,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整治不到位、不彻底,没有扭住不放,没有形成闭环。(责任单位:局党组、高标办、农业产业指导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各生产经营主体)

4、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未正确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放而不管,管而不严,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执法、虽执法不处罚,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对违法违规企业不动真碰硬,关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作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高标办、农业产业化指导股、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无牌无证违法上路,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三)其他方面

配合相关部门对马路市场整治;农业机械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月15日)

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相关企业。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隐患整治阶段(1月15日至2月20日)

各部门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提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局安全办每半个月收集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委办。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阶段(2月21日至2月底)

各相关单位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局安全办总结集中整治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报告县安委会。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股室、站、中心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转变和改进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敢于动硬碰真,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在主流媒体、各类平台加强宣传,公开举报电话为0730-6289681,广泛发支群众特别是及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坚持精准治理,强化治标,继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治本,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建设,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抗拒执法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导,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对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启动事前问责。

附件:平江县农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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