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8/2020-1759904
  • 发布机构:县审计局
  • 生成日期:2020-11-02 14:59:37.0
  • 公开日期:2020-11-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平江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2020-11-02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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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材料

 

关于平江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  月  日在平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吴向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江县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平江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县人民政府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要求被审计单位对照各自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审计意见落实到位。各被审计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工作,明确了责任人,制订了时间表,制订了整改方案,拿出了具体措施,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审计建议全部采纳,基本达到了审计整改的预期目标。

截至11月底, 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3个问题,已整改16个,部分整改或正在整改7个。4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计划下达欠准确,导致部分单位结算追加过高”的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加强了政府性基金收入测算,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平财办〔2019〕30号),要求非税收入执收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从实从细从准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依法征收,除考虑政策性调整和一次性收入因素外,原则上按2018年实际入库数与2019年预计入库数的平均值作为2020年的收入预计数,继续执行超收收入不分成的结算原则,进一步提高收入完整性和年初预算到位率。

2、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欠科学”的问题,已整改。

2019年起,全县进一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清理项目支出,建立经常性项目支出与一次性项目支出相结合的部门专项体系,取消因政策执行到期或已完工项目预算2894万元,整合压缩项目支出预算1070万元。

3、关于“未及时解缴预算收入2144.8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1)关于“2018年国库股其他专户利息收入共计1008.19万元,已解缴金库302.77万元,年末结余705.4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为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8年上级财政部门对我县下达的非税收入限额为23088万元。为确保不超过限额,财政局国库股将705.42万元作结余处理,国库股已于2019年12月2日缴库。

(2)关于“2018年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未解缴国库收入共计1918.74万元,至2019年1月底未上解国库收入共计1439.3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19年1月将应缴的“上解上级分成收入”208.69万元解缴上级非税,剩余17.44万元为教育资金,由县教育局直缴上级非税收入专户;2018年末的“应解本级国库收入”1421.94万元已在2019年5月底全部上缴金库。

4、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确认划解1479.53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县财政局积极与各执收单位进行对接,已确认划解177.93万元。同时推进票据电子化管理,避免因纸质票据形成的收入确认时间差导致收入未及时确认影响缴库的现象。

5、关于“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442.6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2019年6月底前,对2018年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442.62万元,县财政已全部下达预算单位。

6、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68428.89万元未计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的问题,正在整改。11月5日,陈淼常务副县长组织召开了人社、财政、审计、城建投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负责人专题会议,以单位成立了专门机构,实行专人负责,按照难易程度,核实已征地项目实际征收金额,以便计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财政局对人社部门申报的项目、缴费金额以及发放名册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将资金及时拨付被征地农民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7、关于“结余性预算资金8551.15万元多年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在6月下旬集中专门力量对近30年来总会计账中的暂存款、暂付款进行了彻底清理,共清理往来明细科目39个,重新设置两个暂存款科目替代原27个暂存款往来明细科目,合并处理后形成可用财力7460.9万元,冲转相关会计科目1466.95万元。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县农业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年初部门预算收入计划未完成1.0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一方面,按照文件规定,未完成任务,在年终结算时予以扣缴;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对接,据实核实任务基数,并加大非税收入执收力度,确保收入计划完成。

2、关于“挤占农业专项资金11.9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将土地确权检查租车费列作高标农田建设费用0.45万元,已作调账处理;列支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费11.46万元,已从机关经费中归还到位。

3、关于“滞拨农业项目资金215.07万元”的问题,已部分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1)滞拨的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整合试点发展资金110万元,2019年1月已按实施方案支付45万元,余下65万元未拨付,待12月份验收后,再拨付到位。

(2)滞拨的2017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73.76万元,至2019年9月30日止,编制平江县产油大县规划等已使用48.76万元。账面结存25万元,正在办理采购2019年冬种油菜种子手续。

(3)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经费结余31.31万元,已于2019年5月全部使用。

(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违规发放校车管理安全执法补助1.2万元”的问题,安监局在审计期间已从干部职工清退收回,已整改。

(三)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局机关无依据代收集中采购图书发行劳务费和运杂费73.1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

2、关于“教育局教育技术中心在2018年代收春秋季仪电费958.50万元,计提运杂费61.18万元用于仪电设备配送”的问题 ,已整改。

3、关于“教育局机关未按照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处理相关账务”的问题,已整改。

4、关于“教育局机关存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现安排专人管理存货,并设立专门台账,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

5、关于“计财股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已整改。

三、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2018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直接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55.85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县农业局已制订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工作。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登记制度,做好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执行。

2、关于“滞留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673.04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1)滞留县农业局专账补贴资金670.04万元,已于2019年9月17日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2)滞留村级补贴资金3万元,其中:上塔市镇红霞居委会1万元、冬桃村1万元、大洲乡都塘村1万元,已于2019年8月30日前分别拨付到位。

(二)平江县2017至2018年度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项目未足额安排建设项目资金”的问题,正在逐步整改。近年来,全县中小学校危房改造以及校舍维修建设任务重,而每年上级建设专款资金有限,加之县财政财力不足,只能采取“四四二”方式支付工程款。根据资金来源情况,县教育局将合理规划全县中小学校舍建设规模,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安排再开工建设。

2、关于“4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的问题,已整改。经对伍市镇三和中学教学楼、平江五中教学楼、启明中学初中部改扩建工程、平江七中宿舍楼4个项目逐一核实,4个项目的结算书已送财审中心并办理了结算。

3、关于“2个工程项目未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同意自行交付使用”的问题,已整改。三和中学教学楼、启明中学初中部改扩建工程现已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并及时组织了竣工验收。

4、关于“建设资金投入城乡分配不均衡”的问题,正在逐步整改。一是随着我县城镇化速度加快,进入城区就读的学生迅速增加,今年达到2813人,为保证随迁子女能入学就读,近两年加大了城区学校建设步伐;二是普及高中教育的需要,全县7所高中学校,城区的2所高中更具备扩建招生的条件,因此对城区一中和二中加大了投入力度;三是城区的学校建设用地成本更高,也增加了城区投入。

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截止2019年3月底,县卫健局和教育局2家单位、向家镇等10个乡镇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合计7872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至2019年10月底,已偿还4848.63万元,剩余欠款金额3023.37万元。

五、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关于“培植涵养税源,增强发展后劲”的审计建议,已采纳。县财政积极顺应国家政策走向和收入划分调整改革,大力培育有税产业和地方财源,抓住中央、省政府的投资激励政策机遇,撬动产业投资热潮,深化财政金融合作,使更多的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紧扣“强工兴旅”定位,进一步做大做实产业发展基金,优化经济环境,支持“一园两区”工业主战场和全域旅游升温升级,引导休闲食品、油茶、有机茶、中药材、云母等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2、关于“强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的审计建议,已采纳。一是严格按财政供给范围安排预算支出,做到无计划不支出、无预算不开支、非重大特殊事项不增加单位经费。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运用好巡视、巡察、审计、检查成果,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落细落实,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发挥乡镇就近就地监管优势,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

3、关于“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的审计建议,已采纳。县政府已发文,严格控制国库出借资金的管理,积极清理“暂存款”与“暂付款”,2019年底将“暂付款”规模压缩在10亿元以下。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的统筹力度,细化预决算的公开范围和内容,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合理调度国库资金,确保每月库款考核水平在30%以上。坚持绩效优先原则,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4、关于“严管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的审计建议,已采纳。专项资金管理在财政、各职能部门、群众共同监督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互联网+监督”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等平台的建设,将所有财政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对所有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拨付情况进行实时有效监督,争取达到“指标用途和支付用途一一对应”的目标。对不按照专款专用的资金,严格按照政策收回并重新整合使用,将专项资金使用结果与绩效评价挂钩,“一项目一绩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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