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4998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4-3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4-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注意]县城区(2015年1月)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月情况通报

来源:未知来源 2015-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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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城区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情况

通   报(2015年1月)

城关镇、三阳乡各村、社区;

经平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在城区禁售、限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的情况进行通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燃放情况通报

1、余某于2014年12月20日19:23在三阳乡长冲村因乔迁之喜,违规燃放烟花鞭炮,共燃放礼炮1个、鞭2挂。执法队员巡逻中查获。处理情况: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2、刘某于2014年12月20日20:00在城关镇天岳村因买车,朋友祝贺,违规燃放鞭2挂,没有燃放礼炮,执法队员巡逻中查获。处理情况:责令其写出书面保证,今后不再违规燃放。

3、陈某于2014年12月30日在三阳乡葛藤坪村因治丧违规燃放烟花鞭炮。处理情况:在治丧过程中违规燃放鞭炮2次。执法人员会同民政、三阳乡上门做工作,了解到陈某由于长期在外不了解县城禁炮规定,陈某已对其行为表示道歉,并承诺今后不再违规燃放。

4、洪某于2015年1月9日20:30在三阳乡葛藤坪村因买车,朋友祝贺,违规燃放礼炮2个、鞭3挂。执法队员在巡逻中查获。处理情况: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5、张某于2015年1月12日14:22在三阳乡大西村因(父亲)满周年上坟过程中,违规燃放鞭1挂,没有燃放礼炮。执法队员在巡逻中查获。处理情况:责令其写出书面保证,今后不再违规燃放。

6、吴某于2015年1月17日21:03在城关镇北源村九源山庄后面(宜园)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执法队员在巡逻中查获。处理情况:执法队员已多次上门,都没有找到本人,目前,正在会同公安、城关镇、三阳乡进一步核实情况。

7、2015年1月19日20:40接三阳乡葛藤坪村干部电话举报:葛藤坪村祠王庙(老爷寿诞)违规燃放烟花鞭炮,执法队员赶赴现场调查,共违规燃放礼炮1个,鞭3挂。处理情况:因现场人多,无人承认。目前,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8、陈某于2015年1月20日00:00在城关镇北源村因乔迁之喜,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经群众举报后,执法队员在1月21日上午会同城关镇、北源村的工作人员,上门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决定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9、童某于2015年1月22日19:26在三阳乡大西村因买车,朋友祝贺,违规燃放烟花鞭炮。处理情况:执法队员已现场取证,违规燃放情况属实,并已通知本人到城管局接受处罚,目前,正在处理中。

10、张某(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于2015年1月22日23:30在东街社区因乔迁之喜,违规燃放烟花7个、鞭炮10挂,在燃放时,执法队员制止不听,且有阻挠执法行为。处理情况:张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另外,对上述违规燃放人员所在单位或所辖乡镇,负连带处罚为:对第一人民医院罚款5000元,对城关镇人民政府罚款2000元,对三阳乡人民政府罚款6000元。

二、会议执行情况

各村、社区都能按照会议要求迅速张贴《禁炮通告》和宣传标语,同时各单位召开了党员会议,发放《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村民知晓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浮桥街社区在天岳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40余张,启明社区召开党员会议并逐一签订党员承诺书90份,景福坪社区发放《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3000份并成立了专门禁炮小组配合禁炮执法工作。党员会议未召开的有坪上社区和古城村。

三、执法情况通报

    城关镇、三阳乡、城管禁炮执法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上下班制度和现场执法登记、处罚、曝光。对发生违规燃放现象的村、社区负责人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北源村的李收银书记对本村发生的违规燃放现象处理态度坚决,积极配合禁炮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对本村村民乔迁新居等可能发生燃放现象的情况通报及时,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制止。2014年12月下旬城管局在城区组织了2次拉网式禁售清缴行动,共收缴礼炮86个,鞭炮979挂,并于元月18日在公墓山全部进行集中销毁,对城区禁炮工作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请各单位将以上情况,认真通报到全体干部、职工及群众,并深入组织学习和贯彻平政通[2014]20号文件精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坚决杜绝违规燃放现象,共同营造一个安宁、宜居的生活环境。

    

                 

                          平江县城市管理委员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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