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成效及2025年工作思路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核心理念,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为主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4年工作成效
一、重点工作
1.平江县烈士陵园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在收到国家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对我县烈士陵园审计反馈意见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现场督导并召开工作推进会,在中央、省、市各级相关部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坚持“负责到底”的工作目标与“一抓到底”的工作力度,历时8个月,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我县将城区大仙山一处面积78.87亩的土地用于置换被拍卖土地,烈士陵园总面积满足报批面积387.98亩,与银行解除了土地抵押协议,被抵押土地全部解押并重新整体确权至烈士陵园管理服务所,相关娱乐场所全部永久关停,周边店铺经营管理全面规范,园内游乐设施全部拆除,保护范围规范划定,陵园设施进一步优化,褒扬氛围得到明显加强。平江县烈士陵园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经验,得到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认可与推介。
2.光荣院改革工作
我县原有光荣院11所,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由我局牵头负责,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光荣院改革工作。今年4月18日,三墩光荣院撤院,并入童市光荣院;5月22日,谈岑光荣院撤院,并入浯口光荣院;6月25日,南江光荣院撤院,并入县中心光荣院,在南江敬老院设光荣间;9月9日,虹桥光荣院撤院,在虹桥镇、石牛寨镇分别设立光荣层,至此我县光荣院已全部撤并到位,保留光荣院5所,撤并光荣院情况稳定,反响良好。
二、主责主业
1.拥军优抚扎实有效。今年来,我县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共计6156万元,拨付3635名优抚对象住院及门诊医疗补助208万元;资助优抚对象参加2024年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共计213万元;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驻平部队官兵79人,慰问优抚对象1000余人;开展“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驻平部队官兵82人,慰问优抚对象1000余人;做实军属优待,2024年上半年我县共征兵114人,目前,已完成了对114户义务兵家庭的军属信息录入,并为其悬挂光荣之家的牌匾,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05.6万元,为221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
2.移交安置稳步推进:2024年接收转业军官1人,8月20日按照“双向选择”的形式已安置到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42人,1人选择灵活就业,其余41人按照“阳光安置”原则,已全部完成选岗安置;首次接收夏秋季退出现役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计划1人(二等功),安置在县应急管理局。接收春季退役士兵58人,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2.65万元;接收9月份夏秋季退役士兵,已接收报到163人,档案148份。
3.就业创业见底见效。为退役军人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上半年开展大型现场招聘活动1次,与县人社局联合开展“春风行动”现场招聘,达成就业意向42人;支持1名退役复学军人由非公费师范生转为公费师范生;与县教育局联合,设置退役军人教师岗位2名,目前已正式到岗上班;推进全员技能培训,上半年退伍士兵已有13人报名;全面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政策待遇,为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8人完成2024年上半年公务员医保的缴费。
4.权益保障全面提升。今年是中越自卫反击45周年,按省市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召开会议,部署烈士祭扫工作,正确引导我县参战老兵在当地祭扫;落实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相关补助发放工作,为64名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缴纳医保;为退役军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权益维护指导等服务为3名退役军人提供了有效法律援助。
5.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深入推进优待证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9950名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已签收和发放优待证19900张。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创建6个示范站。全力打造了“一部一站”标准化试点站,其中岑川镇“一部一站”紧密协作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县得到推介;组织我县边防三师、77届自卫反击等参战老兵和家属约30余人,参加崇左市龙州烈士陵园举行广西(全国)自卫还击作战45周年祭祀英烈活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敬仰与追思;开展解困帮困活动,帮助8500余名退役军人解决临时困难。
2025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党建引领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首要任务,确保政治忠诚、执行有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领域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固根本、打基础、强功能,做到理论武装深入扎实,基层基础不断巩固,服务大局有力有效,党建品牌不断擦亮。
(二)持续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对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服务事项,更好地服务退役军人。在“五有”“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红色服务站”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一部一站”紧密协作工作。加大帮扶援助力度,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困难帮扶和关心关爱活动,主动为遭遇大病大灾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排忧解难,把退役军人困难援助资金用活用好。
(三)积极做好激励褒扬
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加强烈士遗属特别是烈士父母关心关爱,推进事迹宣传、烈士寻亲活动。持续开展全县“优秀退役军人”评选活动,积极推荐参加全国、全省模范退役军人以及双拥模范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做好春节、清明节、八一建军节、9·30全国烈士纪念日公祭等重要节日活动,讲好平江英烈故事,推动英烈事迹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
(四)深入开展双拥关爱
进一步规范优抚资金分配,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深入开展“双拥”活动,扎实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积极帮助军队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政策标准做好伤残评定和带病回乡认定工作。精心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活动。坚持常态化做好建档立卡、“两参”人员核查认定工作、优待证申领发放和光荣牌悬挂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每位对象的心坎上,营造浓厚拥军爱军的社会氛围。
(五)完善就业创业平台
不断拓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人才招聘、就业援助多种路径,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落实上级要求,精准选送“兵教师”。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依托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初创企业的退役军人提供相关企业入驻服务。
(六)提升安置质量
坚持阳光安置,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安置计划,完成转业军官、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积极对接省厅、编办,提供更多更好可供选择的岗位。严格落实军休干部“两项待遇”,按计划做好军休人员、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文职人员等接收安置工作。
(七)做实风险防范
紧盯重要节点、薄弱环节,精准研判、妥善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决做到“三个不发生”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上访、不发生涉访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炒作。继续做好“两参”人员身份认定核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稳慎推进。
(八)巩固整改成效
积极落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进一步完善《平江县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护方案》,建立长效管理保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对县内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重新采集校核,确保全县烈士纪念设施应采尽采、不错不漏、全面真实、动态管理,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做到有效管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