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6547/2023-2074464
  • 发布机构:县医保局
  • 生成日期:2023-05-25 15:10:41.0
  • 公开日期:2023-05-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及分工方案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3-05-2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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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明确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平江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及分工方案》,具体如下:

  一、局班子成员分工安排

  黄明权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仇劲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党建、意识形态、创建达标、

  作风建设、工会、机关、财务法规、

  政工人事、基金监管、驻村帮扶工作

  联系综合办公室、基金监管股、机关支部委员会、医疗保障稽核检查中心

  钟如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待遇保障、医药服务、信息、征缴、

  价格招采、疫情防控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工作

  联系待遇保障股、医保服务管理股、

  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钟伟格    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内设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

  (一)综合办公室

  人员:吴俐平(主任)、余细怀、刘礼平、方伟、邱卫中、吴玉林

  工作职责(一):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医疗保障法规政策,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负责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文电上传下达,拟撰并把关本机关规范性行政文书和医疗保障政策性文件、工作规划;负责综合调研、工作交流、工作动态、华体会百度 、信息发布、文件编制、印刷、新闻报道、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事务;2、统筹安排上级和局党组机关领导决策部署工作事项,协调、协助配合机关职能股室、二级机构工作开展;3、负责本单位内部机要、保密、华体会百度 、信息发布、消防、水电、防火、防盗、饮食等安全防控管理和安全维稳工作。4、负责本单位办公场地规划设置建设,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登记、备案管理;5、负责各类会议组织筹备、会场布置、会务安排等工作;6、负责机关食堂工作安排对接、就餐管理等相关后勤办公用品保障工作;7、负责机关环境卫生工作。8、负责信访工作。9、负责干部学习培训。

  人员:吴双双(副主任)、张琳、李卫国、王联雄、杨艾辉、周芳、肖涵、毛琼林、徐丰平

  工作职责(二):1、制订建立医疗保障资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建立医保基金精算、使用效益分析、风险评估预测管理机制及重大政策调整对基金使用影响分析报告,提交局党组审议通过执行。2、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管理机制并组织监督实施。3、实行基金运行结算管理和机关财务结算管理二条线分开管理运行;4、负责年度医保基金使用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支付结算管理、基金支付终末稽核、审查认定,基金使用风险评估、预警以及内部统计、审计工作;5、负责编制医保资金预决算、综合统计、内部审计报表,指导和配合信息中心做好全县医保基金使用运行信息统计管理工作;6、负责本局资产管理、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报审发放,机关日常支出审核报审支付、机关财务收支预算,报表编制工作;7、负责本局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统一采购报批审核支付工作。按照县财政部门工作规定要求,履行医保基金、机关财务收支结算管理等工作。

  人员:汤凌云(副主任)

  工作职责(三):负责县政务大厅医疗保障行政事务、经办事务日常管理工作。

  人员:邹仲华(副主任)、洪亮、陈辉玉

  工作职责(四):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各级法规政策条例,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法制部门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能职责,负责组织对接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资质管理和法律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学习和普法考试。2、协助上级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标准、医疗保障政策;负责本局机关行政管理、监督、经办服务事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审定、把关工作,并呈送局党组审批签发,传送相关职能部门执行;负责依法行政服务指导、监督检查,对在行政服务执行过程中选择适用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不准确、证据不充分的事件,按工作程序逐级报告处理;负责本局社会综合治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员:潘平源(副主任)、程英

  工作职责(五):1、负责拟订本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工作规划、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升晋级考试调资核定申报、人员录用、调配、政审、交流、任免、考察、考核、交流、招聘、辞职、辞退、后备力量培养、申诉、控告等工作。

  人员:向湘(副主任)、陈艳丽

  工作职责(六):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

  人员:黄卫国(副主任)、钟伟琳、易帅先

  工作职责(七):1、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协助局党组制定驻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协助村、支两委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帮扶等日常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

  人员:罗文芝(股长)、王朝阳

  工作职责:1、政策拟订与执行:配合上级行政职能部门拟订市级统筹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扶贫、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等国家、省、市、县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的组织监督实施和执行落实工作。2、负责建立和统筹推进全县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制订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呈报上级审批后逐步探索实施,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医保经办机构、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政策待遇操作执行检查和实时监督管理。

  (三)医保服务管理股

  人员:余想燕(股长)、郝意

  工作职责(一):1、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根据本县历年来基金使用分布结构等情况,会商局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拟订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基金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结算政策,拟订本县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和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协议文本并提交上级审查批准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健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3、组织推进并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服务的经济性评价;4、负责执行落实国家、省市县医保目录、支付标准和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配合上级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好协议医药机构医保目录网络匹配日常工作;6、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及本局职能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人员:刘少锋(副股长)、胡维、李丽娟

  工作职责(二):1、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办法、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结算管理政策、办法,并全面组织实施,协助配合本局职能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等价格收费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建立制订价格信息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实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医药价格改革,组织开展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日常指导与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审工作;3、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方案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4、建立全县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指导协助全县医药机构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监督使用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中标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

  (四)基金监管股

  人员:彭楩楠(股长)、谢俊(副股长)、李卫星

  工作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2、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3、负责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年度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使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4、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经办服务;5、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对严重违反医疗保障法规政策的案件向上级报告,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五)机关支部委员会

  人员:徐璀(机关党支部书记)、李模强(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喻瑛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和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督查工作。

  (六)工会

  人员:易帅先(主席)、湛托龙(副主席)、张琳(经审主任)、胡维(女工主任)、吴俐平(经审委员)

  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机关工会组织机构,在上级工会组织和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会规章规程组织开展机关工会工作;2、定期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会法律法规和机关政策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素质;3、履行工会职能,积极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4、拟订年度机关工会工作计划,经上级审批后组织实施;5、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劳动技能、文化教育、体育、医保政策、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等知识和操作技能竞赛活动;6、协调干部职工工作关系,协调办理劳务关系、处理劳动纠纷;7、调查了解干部职工家庭生活,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后顾之忧,协助处理家庭纠纷,监督和保障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8、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交干部职工的合法化建议,负责工会经费解交和内部审计工作;9、负责离退休人员、老龄人员的活动组织开展和管理工作;10、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婚丧喜庆、工伤办理、伤病探望、节日慰问等各项工作。11、承担上级党组、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下设机构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

  (一)平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班子成员:喻漂(主持工作)、汤凌云(常务副主任)、周迪(副主任)、艾伟平(副主任)、湛托龙(副主任)

  工作职责:1、服从上级党组、党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经办事务;3、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等经办事务工作;4、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操作流程及相关的管理办法;5、负责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由商业保险经办后的保费专账管理、保费拨付、年度清算和业务指导、完善管理工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后的业务指导、完善管理工作;6、负责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定点申请的受理、评估组织、公示、报批备案、协议签订、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协议管理工作和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工作;7、负责经办事务的内部稽查稽核工作;8、负责市域外异地就医备案工作;负责县域外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工作;9、负责拟定协议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指标;10、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医疗保障个人帐户、基金管理工作制度;11、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股室:

  1.综合服务股

  人员:童阳(股长)、李群慧、钟迎春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本中心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字综合、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建议和提案办理、人事劳资、考核考勤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会议与活动的组织安排、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核定、办理流程的制订工作;负责日常工作、领导交办、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做好基金运行分析与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政务服务和医保窗口服务管理工作。

  2.稽核内控股

  人员:李雲(主持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负责受理经办机构违反医保政策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医保基金和各项经办业务的内部审计、复核;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的认定和付费进行监督;负责稽查和清理收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挪用基金;配合做好医保基金内部审计工作。

  3.参保权益股

  人员:吴海燕(主持工作)、李清华、罗锦萍

  主要职责:负责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征缴扩面、人员异动、转移接续、退休审批和个人账户划拨等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年度缴费基数的审核调整、保费测算;负责全县特殊人群职工医保的基金征缴、个人账户划拨等工作;负责全县职工医保参保征缴业务的对外衔接工作。

  4.城乡居民医保股

  人员:钟泓(股长)、龙磊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管理;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业务的对外衔接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的有关工作。

  5.待遇审核股

  人员:彭丽娟(股长)、焦秋喜、李晓晴、陈宇宏、邓滔滔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待遇申报受理、组织评定、报批维护、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县生育报备工作;负责建立全县特殊人群医疗服务档案,做好特殊人群药品配送工作;负责个人账户提现审核工作。

  6.费用结算股

  人员:喻梦(主持工作)、黄健美、毛伟琪、陈春平、钟蕊、李荣杰、李亚娟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险、特殊人群等费用审核结算;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费用结算;负责定点零售药店费用审核结算;负责全县公务员健康体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审核结算;负责全县生育津(补)贴待遇审核结算;负责城镇职工门诊共济、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业务经办及费用审核结算;负责两病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后的意外险保费专账管理、保费拨付、年度清算和业务指导、完善管理工作。(意外伤害保险经办职能的依据为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医保发〔2020〕31号)文件第六点第(五)项的规定)。

  7.协议管理股

  人员:李胡明(股长)、罗艰艰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指标;负责组织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定、日常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申报受理、评审公示、报批备案;负责全县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协议管理;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及培训;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事务性工作。

  8.异地结算股

  人员:单健(兼股长)、艾霞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联网接入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定期清算全县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费用并及时反馈情况,清算包括市内异地(含县外参保对象在我县直接结算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清算与收缴工作)、省内异地、跨省异地三个层级;协调处理我县与县外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机构之间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负责全县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好基础台账;负责对本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市域外异地就医、异地工作就医、异地退休安置或长期异地生活就医、异地急诊就医等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的审核工作。做好分级诊疗与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老百姓在市域外就医能即住即报,直接结算。

  9.县外审核股

  人员:郑兴(股长)、王标、刘丹、胡梨丽、张平、李红英、彭倩倩(意外伤害保险制单)、李凌云(政务窗口)、李青妮(政务窗口)、黄圳君(政务窗口)、童苏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窗口)、赖莎(大病保险服务窗口)、王红政

  主要职责:负责未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慢特病、“双通道”管理药品、生育医疗待遇等零星报账的窗口收单、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

  10.医疗救助股

  人员:湛托龙(兼股长)、李迢迢、王玲、苏焕新、魏波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做好医保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负责做好特定人群(指困难对象和稳定脱贫人口)的信息比对、参保工作,确保特定人群信息准确率、参保率达到100%;负责做好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工作,确保困难对象的参保资助到位率达到100%;负责做好全县困难对象在市外就医直接结算后回中心进行相关医保待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追补工作;负责做好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的主动救助和依申请救助工作,做好第三类救助对象、再救助对象的指导救助工作,确保困难对象待遇保障到位率达到100%;负责做好医疗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做好互联网加监督数据上传工作;负责联系相关业务股室及财务室每月进行对账,以便局财政室向县财政局申请医疗救助资金。

  (二)平江县医疗保障稽核检查中心

  人员:胡岳庆(主任)、徐刚(副主任)、傅婕、李燕燕、童星

  工作职责:负责对协议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日常稽核和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数据的监测分析,提取异常数据进行稽核,协助局机关职能股室调查处理违反医疗保障法规政策投诉举报案件,并将调查材料移送相关职能股室处理。

  (三)平江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人员:何跳军(主任)、朱悦

  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严格执行信息保密,信息公布制度;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网络系统信息管理工作;2、负责拟订本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附属设施、智能监控体系项目等信息平台设置建设方案、计划、管理规范,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报审、报批后并组织实施;3、承担局机关股室、二级机构、网络系统及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单位内部数据共享、调用、网络系统安全责任,全面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工作;4、承担全县医疗保障政策、业务工作流程、软件需求的开发、应用、变更、维护、全县医保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工作责任;5、负责全县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称、性质、类别、等级、服务价格、医保目录、医保政策实施操作人员(信息从业人员)的信息录入,按照本单位业务管理、层级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办理协议定点单位医保业务开通、变更、结算、等级、暂停、冻结等日常系统管理事项;6、负责信息系统升级指导、年度数据结转的组织实施工作;7、负责全县医保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日常筛查可疑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主动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置;8、牵头组织全县医保信息统计工作,汇总统计全县系统信息统计报表和会计报表;9、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基金运行情况月考、年度监测分析和信息统计日常事务性工作;10、负责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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