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
平江县加义镇加义居委会31号
0730-6611085
方琼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平江县加义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执行好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职责,承担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法定职责和赋权职责。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
(四)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居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社区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民武装、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六)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依法依规承担县直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承接承办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村(社区)的意见和建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