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

机构名称

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福寿山镇098乡道

0730-6340098

负责人

余伊琳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费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执行好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決定、决议。

  (二)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职责,承担省人民政府领布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市人民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法定职责和赋权职责。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凝聚力、战斗力。

  (四)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居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社区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五)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民武装、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六)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审批服务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依法依规承担县直部门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承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承接承办事项直接受理、独立办理、全权行使、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七)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应急体系和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 千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洽,促进村民(社区居民)

  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國、妇联、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村(社区)的意见和建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工作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妇联工作;负责宣传思想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调资晋级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社会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禁毒、利剑护蕾、防范邪教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

  行政审批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扶贫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村务公开等方面工作,指导村级“一门式”办公;负责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服务、慈善事业、就业、医保服务、社会保障综合服务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移风易俗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粮食生产、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农村改革、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机服务、畜牧水产、动物防疫等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河长制、水资源保护、农村安全饮水、移民、农村小水电管理等水利工作;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生产、森林防火、林长制、林业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工业经济、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金融、商贸、供销、电力、通信、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国土等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管理,落实田长制、耕地保护巡查、配合自然资源执法等任务;负责村镇规划和建设、建设领域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收储与开发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共青团。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人民武装方面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县直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日常巡查、综合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执法工作;承担县级行政部门授权下放的相关执法工作,与县直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负责集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编制草案并组织执行,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做好村级账务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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