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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公示

来源:县林业局 2024-11-2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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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山风景名胜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公布的第十四批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岳阳市平江县加义镇,面积61.61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14.07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3°47′51″-113°54′29″,北纬28°31′03″-28°36′23″。《连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完成县级评审,征求完市级各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现对《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1、规划范围与面积

  连云山风景名胜区范围由纯溪景区、连云山景区、丽江-芦头景区三个景区组成,总面积为61.61平方公里。范围北至加义镇丽水村,东至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实验林场,东南至连云山主峰与浏阳市交界,西北至连云村与小岩村。风景区位于平江县加义镇,涉及连云村、高塅村、思源村、连云国有林场、镇办林场、丽江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实验林场、小岩村的部分村域。

  2、性质定位

  连云山风景名胜区是以翠壁峰、沱龙峡、纯溪景观资源为本底,以奇峰异石、高山平湖、溪涧幽谷、茂林修竹等秀丽的自然山水景观资源为特色,以连云山传说、红色革命文化为内涵的集自然观光、户外探险、红色教育、科普研学、休闲度假及森林康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山岳型省级风景名胜区。

  3、规划期限

  近期:2023~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4、分级保护规划

  本规划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要求,依据风景资源价值、资源等级及保护利用现状,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3个层级,同时划定外围保护地带。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

  一级保护区属于严格禁止建设范围,应按照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将风景区内资源价值最高的区域划为一级保护区。根据要求,将翠壁峰、纯溪河谷、沱龙峡河谷;连云国有林场南部和思源村南部等景源分布相对集中、天然林和国家公益林连片分布的区域划为一级保护区,区域总面积14.07公顷,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22.83%。

  (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

  二级保护区是有效维护一级保护区的缓冲地带,区域内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一般,自然生态价值较高,包含主要的风景恢复区和部分风景游览区,属于严格限制建设区域。包括连云山景区沱龙峡西南、徐家洞水库大坝南部、连云村万家组以东的森林;纯溪景区内灶门洞-月光岩-朱家湾-田心沿线山林;丽江-芦头景区东部的大部分区域,规划面积31.40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50.97%。

  (3)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范围)

  风景名胜区范围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均属于三级保护区,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和居民聚集区。区域总面积16.14公顷,占风景区总面积的26.20%。

  (4)外围保护地带

  外围保护地带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和防护范围外各类发展建设干扰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缓冲区域,包括风景区北侧连云山村至高塅村村庄密集分布区和风景区东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实验林场和思源村交界处的镂空区两部分,区域面积共计5.93平方公里。

  5、风景游赏规划

  基于连云山的风景现状资源特点和保护利用现状,结合各风景历史要素、生态要素以及相应的特色文化要素,根据风景资源分布特征和主题特色,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纯溪景区、连云山景区、丽江-芦头景区三个景区。

  (1)纯溪景区

  纯溪景区以红色文旅相关纪念建筑及溪水乡村风貌景观为核心资源,打造“溯溪美地·红色热土”游赏主题。通过服务设施配套、游赏线路组织,将该景区建设成集生态观光、文化体验、红色教育等旅游活动于一体的特色旅游目的地,打造平江区域知名生态旅游景区。

  (2)连云山景区

  连云山景区整体以水库漂流、高山美景为核心资源,打造“高山揽胜·避暑胜地”游赏主题。通过服务设施配套、游赏线路组织,将该景区建设成集避暑旅游、高山旅游体验、红色教育、森林秘境探险等旅游活动于一体的特色旅游目的地。

  (3)丽江-芦头景区

  丽江-芦头景区以保存较好的山林生态植被为生态基底,结合军事题材,打造“生态丽江·康养芦头”游赏主题。依托丽江-芦头村良好的森林植被生态环境,进行多彩森林植被景观改造,结合中医药养生文化和森林疗养理念打造中医药疗养基地。

  现将有关情况特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江县林业局提出意见(电话:0730-6284539)公示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共7日。

  平江县林业局

  2024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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