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江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力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发挥了国家监督体系的审计作用。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依法审计,全面履行监督职责
2020年,全年实施完结计划内审计项目49个,向县委、人大、政府、组织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报送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72篇,其中被领导批示4篇,提出审计建议116条。发表审计信息33篇。移送住建、税务等有关部门处理案件2起,完成县纪监委委托办理事项2起,移送县纪监委线索7起。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解决一审了之、重审轻改、屡审屡犯的问题,注重标本兼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审计监督效果。2020年以来,加强了审计项目整改督办力度,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了“一把手”领导,分管领导主抓,法规和审理股统筹,各业务股室配合的全局“一盘棋”审计整改督办体系。经中共平江县委审计委员会批示,向全县有关乡镇和单位印发《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促进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二、依法行政,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一)从严审理,保障审计执法质量。结合平江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制度层面对审计项目业务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完善了审计执法程序,并予以具体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省市质量检查及本局绩效考核制度等要求,进一步从严开展项目审理及执法质量检查工作。继续全力推进审计执法责任制,项目质量与绩效考核挂钩,层层落实责任,促进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以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造成重大审计质量事故的严肃追责。
(二)健全制度,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执行。制定了《平江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平江县审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平江县审计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编制了《平江县审计局行政权责清单》。按照相关要求,权责清单、三项制度、“双公示”目录指导性清单、自由裁量权相关文件、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基建投资审计结果、审计纠纷裁决等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34名审计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积极对接省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及时报送年度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对近三年以来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摸底,健全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年没有出现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推进改革,全力配合示范创建。对自2015年7月1日以来局机关制定或起草,在政府门户网公示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民法典相关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布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及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企强制登报公告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将市场监管测评项目资料整理报送县司法局,助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平江县2020-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法办发〔2020〕9号)文件的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和审理股牵头,办公室及各业务股室协助,对标对表,细化责任,逐项落实,圆满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
三、严管队伍,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与要求,坚决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管队伍,狠抓作风,坚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设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和审计项目廉政监督员,不定期对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个别提醒谈话,通过电子屏、微信群、文化墙等多种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审计业务学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激励干部参加会计、审计等职业技术资格考试,选送15名干部参加署省市审计机关跟班学习,提升了审计执法水平。
2021年,平江县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统筹推进审计项目实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监督效能,进一步巩固“审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效,全面开展“三讲三比三创”活动,加强政治建设,激励审计干部依法履职尽责,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