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平江县殡葬管理所涉企事业性收费公示

来源:未知来源 2015-11-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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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殡葬管理所
收 费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基本殡葬服务项目     丧葬用户 平价函[2015]13号 政府定价  
平板炉火化费 420元/具 火化证工本费按实收取       惠 民 殡 葬:                  《平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平办发[2013]20号)规定:㈠免费对象:死亡后按国家殡葬法律法规办理丧事,并保证火化后骨灰不乱埋乱葬的全县城乡居民。㈡免费项目:①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限本县范围内);②3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③平板炉火化费;④普通骨灰盒或坛(100元以内);⑤普通卫生纸棺(200元以内)。㈢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在县殡仪馆治丧免2天普通厅租费(限200元∕天以下)。
骨灰寄存费 100元/盒·年 指将骨灰寄存至骨灰寄存堂      
瞻仰清洁费 5元/次        
遗体抬运费 40元/具 每高一层远100米加10元,丧户家属、亲友抬运遗体的免收。交通事故腐变尸体价格面议。      
冰棺租费 6元/小时 不含电费,电费收取不得高于每小时1.2元/千瓦时。      
停尸间使用费 80元/天        
冷库使用 9元/小时 含电费      
二、选择性服务项目     丧葬用户 平价函[2015]13号 政府指导价  
1、厅堂租费           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价,超过12小时按整天计价。
一、三、四、五厅   650元/天       配:厅内外电子显示屏、保管房一间、不锈钢柜一只、休息室一(二)间、过道房一间、大方桌6张、椅子80把、拜单15个、扩音机喇叭一套、木沙发三人一张、外司书条桌一张,8磅开水瓶10只
二厅   780元/天       配:厅内外电子显示屏、保管房一间、不锈钢柜一只、休息室一间、过道房一间、大方桌6张、椅子80把、拜单15个、扩音机喇叭一套、木沙发三人一张、外司书条桌一张,8磅开水瓶10只
六厅(原告别厅)   300元/天       配:休息室二间、大方桌六张、条凳五条、小铁椅四把、火盆三只、电扇二把、福桶一只
小1厅、小2厅、小3厅   380元/天      
小4厅、小5厅   200元/天      
经堂室   200元/天      
另加休息间   60元/天       配桌椅、火炉、电风扇
2、遗体整容            
正常遗体装洗费
(含场租)
  价格面议       指擦身、穿脱衣
正常遗体整容费
(含场租)
  价格面议       指正常梳头、修胡须、化妆
特殊遗体装洗整容费(含场租)   价格面议       非正常死亡(含交通事故)
解剖台租用   100元/次       包清理场地、血水净化
3、卫生消毒费   100元/场次       所租用场地全过程打扫消毒
4、开水供应费   60元/天        
5、花圈、电子鞭炮租费   花圈每个20元
电子鞭每次3元
       
6、骨灰容器           (高档综合利润不得超过25%,中档综合利润不得超过10%,低档综合利润不得超过5%,低档供应量不得少于50%)
三、其它收费项目(市场调节价备案价格)     丧葬用户 平价函[2015]13号    
1、住宿收费            
新办公楼客房   150元/间·天       含2床、带空调、热水器、卫生间、
电视、电梯、实木家具
高档客房   100元/间·天       含2床、带空调、热水器、卫生间、
电视
标准客房   80元/间·天       含2床、带空调、热水器、卫生间、
会议室   50元/小时       含办公桌椅、空调、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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