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收视服务 (现执行单位:湖南有线平江网络有限公司) | ||||||||
收 费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及范围 | 批准文号 | 收费性质 | 备 注 | ||
一、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 | 湘价服[2009]153号 | 平价字[2010]01号 | ||||||
(一)居民用户(同户同址) | ||||||||
收 费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及范围 | 批准文号 | 收费性质 | 备 注 | ||
1、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一台机顶盒(含智能卡) | ||||||||
(1)第一台电视机 | 元/月 | 23.5元 | ||||||
(2)第二台、第三台电视机 | 元/月.台 | 5元 | ||||||
(3)第四台及以上电视机 | 元/月 | 23.5元 | ||||||
2、用户自购机顶盒和智能卡 | ||||||||
(1)第一台电视机 | 元/月 | 18元 | ||||||
(2)第二台、第三台电视机 | 元/月.台 | 5元 | ||||||
(3)第四台及以上电视机 | 元/月 | 18元 | ||||||
(二)非居民用户 | ||||||||
1、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一台机顶盒(含智能卡) | 元/月.台 | 23.5元 | ||||||
2、用户自购机顶盒和智能卡 | 元/月.台 | 18元 | ||||||
二、模拟电视(8套)基本收视费 | 湘价服[2009]153号 | 已进行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城域网,对暂时不愿或无力接收数字电视的用户,在全省统一关闭模拟信号前,仍保留传输不少于8套模拟电视节目,且免收收视维护费。 | ||||||
三、数字电视其他相关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 湘价服[2009]153号 | |||||||
收 费 项 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及范围 | 批准文号 | 收费性质 | 备 注 | ||
1、线路设施安装费 | ||||||||
(1)明线 | 户 | 300元 | 未安装有线电视的旧房及09年7月1日前的新房(详见文件) | |||||
(2)暗线 | 户 | 480元 | 未安装有线电视的旧房及09年7月1日前的新房(详见文件) | |||||
(3)按建筑面积 | 元/平米 | 6元 | 09年7月1日后的新房(详见文件) | |||||
2、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卡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 详见文件 | |||||||
(1)普通型 | 台 | 360元 | ||||||
(2)基本交互型 | 台 | 400元 | ||||||
(3)简易型 | 台 | 260元 | ||||||
(4)智能卡 | 张 | 40元 | ||||||
3、数字电视报停期间的网络维护费 | 月.户 | 5元 | ||||||
4、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费 | 实行市场调节价,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执行 | |||||||
四、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减免政策规定 | 湘价服[2009]153号 | 详见文件 | ||||||
1、老红军、老红军遗孀、无子女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 | 免费 | 仅限第一台电视机 | ||||||
2、对残疾人,城乡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及国家优抚对象 | 元/月 | 16.5元 | 仅限当年第一台电视机 | |||||
3、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家庭当年存在5000元医疗费负担 | 免费 | 仅限当年第一台电视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