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酒业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平江县酒业管理办公室 2014-12-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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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单位:平江县酒业管理办公室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及范围 批准文号 收费性质 备    注
一、酒类生产准产证 2200元   湘价费[2003]41号 行政 含一正本两副本、工本费、评审费及公告费
二、质量检验费 每次2kg或6瓶     湘价费[2006]170号 事业 生产厂家有质量检验报告的不得再检
1、白酒   820元      
2、啤酒   770元      
3、葡萄酒及果酒   1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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