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汉昌镇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汉昌镇 2019-11-0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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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县城区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县城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平江县城区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城区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共17名(男性7名;女性10名,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计划时,男、女比例作适当调整)。

三、招聘条件

1、本人具有平江县汉昌镇户籍(2018年12月31日以前落户到汉昌镇)或汉昌镇常住人口(5年以上)。

2、年龄要求年满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1999年10月30日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共2天。

2、报名地点:平江县汉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513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4、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通过后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5、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6、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平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五、考试

1、考试形式为笔试、微机操作和面试相结合。

2、笔试

笔试考试的范围:写作能力、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微机操作考试范围:①文字录入、排版;②表格制作;③网络运用;④电脑文件管理等。微机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和微机操作考试结束后公布成绩,依据笔试×70%+微机操作×30%,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1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5日,考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平江县汉昌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513室。

4、面试

(1)程序:由评委组进行面试评分。

(2)面试总分100分

(3)时间:另行通知

(4)内容:综合测试。

5、考试综合成绩=(笔试×70%+微机操作×30%)×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公示。

6、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再相同者加考笔试。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汉昌镇政府申请复查,经批准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

七、人员管理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县汉昌镇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3、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拟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4、工资福利待遇在试用期内为每月2000元,转正后按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八、招聘工作纪律

1、镇纪检办全程参与监督。

2、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4、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县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8073009542(范) 15773074792(饶)

监督电话:15115043767(平江县汉昌镇纪检办)

中共平江县汉昌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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